聊城市省际道路包车客运车辆经营权投放招标公告

聊城市省际道路包车客运车辆经营权投放招标公告

聊城市省际道路包车客运车辆经营权投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山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核准,现拟对聊城市170辆省际包车客运车辆经营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聊城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

地址:聊城市东环路与湖南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招标技术部507室(剧院路口东50米路南)。

联系电话:157*****253

三、项目名称:聊城市省际道路包车客运车辆经营权投放项目

项目编号:SDGY-G181101-564/F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且已在聊城市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投标人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省际包车客运经营资格或已列入省道路运输局新增包车企业规划,但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3.1 在投标报名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处于客运业务暂停期的;

3.2 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度(2015、2016),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

3.3 投标人违反道路运输有关规定处于整改期的。

3.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

1、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列入省道路运输局新增包车企业规划,但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需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自投标报名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特大、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需公安交警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签章);

六、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处(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20室)(剧院路口东50米路南)。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方式:现场发售。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八、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东昌府区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502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荣先生

联系电话:157*****253

电子邮箱:a********6@163.com

2018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经营权 客运车辆 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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