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1国道常山部减水剂招标公告
351国道常山部减水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333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聚羧酸减水剂,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常山段)一分部聚羧酸减水剂购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常山段)一分部施工范围从常山段起点到山角铺隧道终点(K66+335-K81+230)共计14.895公里, 路线位于常山县东案乡(朝阳、东案、万安)、大桥头乡(浮河村、友好村、客弄村),其中桥梁工程(9座)1281m,占段线线路长度的8.6%,隧道工程(1座)左线395m、右线370m,占段线线路长度的2.6%,路基工程(13.23Km),占标段线路长度的88.8%。技术标准:全线按公路I级设计,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主线路基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为24.5m,分离式路基标准宽度为12.5m。
桥梁标准宽度24m(2x11.75),桥梁结构为钻孔桩+地系梁+承台+墩柱+盖梁+预制T梁+桥面系;最长桩基为37m,最大墩高为13.232m。涵洞工程共计65座,其中盖板涵37座,圆管涵28座。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聚羧酸减水剂将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常山段)一分部,主体工程项目部所需聚羧酸减水剂。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聚羧酸 | 水剂,掺量1.2%,含固量不低于22% | 吨 | 1000 | 2018年12月30日起开始供货 |
合计 | 1000 |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供货商需免费提供2个10方的罐供项目拌合站使用。
4、技术要求:所选用的减水剂,应是经过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且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减水剂》(GB 8076)中的规定。
注:(1).表中抗压强度比、收缩比、相对耐久性为强制性指标,其余为推荐性指标。
(2).除含气量和相对耐久性外,表中所列数据为掺减水剂混凝土与基准混凝土的差值或比值。
(3).凝结时间之差性能指标中的“-”号表示提前,“+”号表示延缓。
(4).相对耐久性(200次)性能指标中的“≥80”表示将28d龄期的受检混凝土试件快速冻融循环200次后,动弹性模量保留值≥80%。
(5).1h含气量经时变化量指标中的“-”号表示含气量增加,“+”号表示含气量减少。
(6).其他品种的减水剂是否需要测定相对耐久性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当用户对泵送剂等产品有特殊要求时,需要进行的补充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常山段)一分部施工地点(浙江省常山县大桥乡施工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制造企业须具备聚羧酸生产能力,制造企业须具备聚羧酸生产能力,年生产同类产品能力不低于1万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100万以上的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应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6%)。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07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9@qq.com,以供招标组织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8333)。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B70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A703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
电 话:***-********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351国道龙游横山至开化华埠段公路工程(常山段)一分部
联系人:刘晓锋
联系电话:150*****592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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