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欣路漫步道建设工程邀请函

洞欣路漫步道建设工程邀请函

项目编号:C18-063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洞欣路漫步道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现邀请(交通工程施工)库中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
建设地点:海曙区洞欣路
建设规模:/
建设范围:本项目总面积约7762平方米,设计道路总长约1822.6米,工程内容为原非机动道靠近人行道边(不包含平石宽度)2米范围内铺设彩色路面,用作漫步道。
工程控制价:*******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无安全责任事故
其他要求:1.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且要求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参建单位确定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控制价下浮区间划分为十等分后产生的十一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所报下浮率绝对值最接近的即为参建单位。如果所报下浮率相同,则从所有所报下浮率相同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中随机抽取确定。
4.报价须知
4.1本项目报价下浮率范围为2%—7%。
4.2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海光大厦4楼开标室3号。
4.3提交截止时间即选取开始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5.响应函要求
5.1授权委托书;
5.2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
响应函按规定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向建设单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执行,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授权委托书和响应函详见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站下载中心-工程建设-《限额以下施工选取格式表格》附件。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海曙区洞桥镇章远路150号    
联系人:   邹凌枫       
联系电话:  ******** 
传  真:    
附件:****************.zip" target="_blank">C18-063洞欣路漫步道建设工程.zi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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