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磋商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教育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启东市教育局;
地 址:江苏省启东市人民中路726号教育大厦;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州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三楼采购科;
联系电话:****-********。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预算金额、监理费率最高限额:
项目编号:Z********0327(CS015)
项目名称: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
预算费率最高限额:监理费率限额﹤1.33%;。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 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资质;
2.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 必须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磋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磋商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附于本磋商公告后,与本磋商公告一并发布上网,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tzw.gov.cn/)
3.磋商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六、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
启东市教育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磋商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文件正文
一、磋商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应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须知:
(一)请供应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
(二)磋商文件的阅读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以截止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三)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供应商邮寄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
7.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8. 供应商在投标时还需提供磋商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样品,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如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为两家的,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如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为一家的,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项目将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注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6.供应商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磋商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磋商报价要求和磋商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一)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磋商文件正文”中 第三条“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以及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商务技术标
(1)必须包括:磋商响应承诺书(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按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注:商务技术标文件中的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该项不得分。
3.价格标
磋商报价表(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二)磋商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保险、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全部服务的税金、技术服务指导等一切费用,同时供应商所报的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保修期范围内容及保修期限及服务费用的报价。
4. 除本标书“磋商文件正文”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5.磋商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磋商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
6.磋商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7.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磋商采购的成交保证。
(三)磋商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磋商保证金(不要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内)。
2.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
4.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磋商保证金;汇款人为:供应商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供应商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5.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 被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如成交无异议,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供应商所交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成交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服务项目预算金额、费率最高限额:预算监理费率限额﹤1.33%。
六、 招标服务说明及要求:
1.项目监理范围
启东市教育信息智慧教育建设涉及全市教育系统不止87个单位,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1)市********_cpr&fenlei=-bIi4WUvYETgN-TLwGUv3En1b1nHDkPWn3nW0YPjczPj6d" target="_blank">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2)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3)市教育城域网中心机房项目系统;(4)全市校园数字广播系统;(5)全市校园监控安防系统;(6)全市校园周界报警系统;(7)全市校园智能一卡通系统;(8)全市校园无线网络系统;(9)全市校园自动录播教室;(10)全市校园智慧教室;(11)全市校园信息发布系统(含电子班牌等);(12)全市校园电视系统;(13)全市校园综合布线系统;(14)全市校园网管中心系统;(15)全市校园智慧创新实验室;(16)阅卷系统;(17)其他: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对以满足启东教育实际发展需要,增加的不定项项目(包括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管理、教育资源和应用等平台的不定项功能增加)。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约三年,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项目监理内容
按照“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原则,对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变更、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的全面控制和全程监督,进行相关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审核硬件设备的批次、品牌、参数、型号、年份、性能、及软件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等条款,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提供专业的监理服务,并负责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和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和工程进度,保证整体项目的顺利完成,协助建设方对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进行验收,对相关的提交物进行审核直至验收达标,进行项目管理技能转移,通过具体工作过程中的合作和必要的培训,培养业主工作人员的项目管理能力。
监理工作还包括根据业主需求,可对启东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化设计方案或子项目的合理性做技术评估,并参考业内相关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实施案列及通信类工程施工定额标准等办法,就项目方案(包括预算)进行科学评价(提供电子和纸质评价报告)。
2.1具体监理工作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项目组织及总体实施方案的把关
1.协助审查各项目承包商的投标书、合同及实施方案。
2.在技术上、经济上、性能上和风险上进行分析和评估,为业主方提供建议。
3.协助审查各项目承包商提交的组织实施方案和项目计划等相关文档。
4.协助审查各项目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
5.参与制定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及关键路径。
2.1.2项目质量控制
1.组织措施
? 建立质量管理系统
? 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
? 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2.系统集成质量控制
? 审核系统总集成方案和各子系统方案。
? 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的综合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 对采购的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在产品型号、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到货验收。
? 参与制定系统验收大纲。
? 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 对系统进行总体验收。
3.人员培训的质量控制
? 协助审查并确认培训计划,审定培训大纲。
? 监督审查承包商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业主的意见反馈。
? 监督审查考核工作,评估培训效果。
? 协助审核并确认培训总结报告。
4.文档、资料的质量控制
? 监督审查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型号、数量、到货时间以及设备的技术资料、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在实施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的标准性和规范化,在各项目验收时,应监督各项目承包商提交符合规定的各项目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 对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档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监理项目验收时,应提交符合规定的监理项目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2.1.3项目进度控制
1.组织措施
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落实进度控制责任。
2.审查各子系统承包商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
分析系统建设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合同工期及系统建设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特别要对照上阶段计划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对为完成系统建设进度计划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设备能否满足要求、管理上有无缺陷进行审查。要根据承包商所能提供的人员及设备性能复核、计算设备能力和人员安排是否满足要求等,分析判断计划是否能落实,审查承包商提出的设备供应计划能否落实。如发现供应计划未落实,应及时报告业主,要求承包商采取应急措施满足系统建设的需求。
3.系统建设进度的现场检查。
随时或定期、全面地对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加强系统建设准备工作的检查,在工程项目或部分工序实施前,对情况进行检查,要加强检查设备、人员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准备工作符合要求,不影响后续工程的进行。
4.进度计划的分析与调整。
要保证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经常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即出现进度偏差时,首先分析原因,分析偏差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并及时通知承包商采取措施,向承包商提出要求和修改计划的指令。
2.1.4工程投资控制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项目管理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审查设计图纸和文件
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技术措施,深入了解设计意图,在保证系统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设计,对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的开支使用情况进行技术性审核并提出意见,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或达到节约系统建设投资的目的。
3.严格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实施,严格控制合同外项目的增加,协助业主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制定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的报批制度;及时了解系统建设情况,协调好各方矛盾,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事件严格按合同及法律条款进行处理。
2.1.5项目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加快系统建设进度、降低系统建设造价、保证系统建设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合同管理,可以督促承包商在各个阶段按照合同要求保证设备、人员的配备及投入,保证各阶段目标按合同实施,减少索赔事件,控制系统建设结算等。具体如下:
1.以合同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公正”的原则,合情合理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争议。
2.分析、跟踪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各项目承包商按时履约。
3.对合同的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4.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5.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项目承包商的支付申请。
6.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档案。
7.合同管理坚持标准化、程序化,如设计变更、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应规定出固定格式和报表。合同价款的增减要有依据,合同外项目增加要严格审批制度。重大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如大的变更、索赔、复杂的技术问题等,组成专门小组进行研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合同条款及时向业主报告,尽早处理,以免造成损失。
2.1.6项目安全管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逐条逐项落实。
2.采取巡视的方式,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与控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3.要求施工单位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安全与质量、工期的关系,不得因为抢工期牺牲安全和质量。
4.对安全有影响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对既有设施、地下管线、建筑物结构安全影响程度的报告,审查确认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合理、安全、可靠后,方可允许动工。
2.1.7项目信息管理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有效控制,处理有关合同管理中的各种问题,监理方需要收集各种有用的信息。信息的来源主要包括业主文件、设计图纸和文件、承包商的文件、建设现场的现场记录(或项目管理日志)、会议记录、验收情况及备忘录等等。其中项目管理日志是进行信息管理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项目管理日志主要包括当天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内容、投入的人力和机械设备、设备运行情况、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进度情况、停工和返工及窝工情况。信息管理主要如下:
1.制定详细的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分析、传递和利用制度,力求信息管理的标准化和制度化。
由专人负责系统建设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及传递工作。信息传递以文字为主,统一编号,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力求信息管理的高效、迅速、及时和准确,为系统建设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和决策依据。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工程监理日记和工程大事记。
3.做好双方合同、技术建设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等各类往来文件的存档。
4.建立必要的会议、例会制度,整理好会议纪要,并监督会议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5.立足于建设现场,加强动态信息管理,对现场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做到以文字为基础,以数据说明问题。根据收集到的信息与合同进行比较,督促承包商的人员和设备到位,促使承包商按合同完成各项目标,从而实现对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
6.建立完整的各项报表制度,规范各种适合本项目的报表。定期将各种报表、信息分类汇总,及时向业主及有关各方报送。
7.监理项目验收时,应提交符合规定的有关工程的成套资料,包括印刷本和电子版。
2.1.8项目项目协调
组织协调与目标控制密不可分,以保证建设单位项目成功实施为目标,是实现项目目标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是重要的监理措施之一。组织协调涉及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等多方关系,它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监理活动的全过程。
1.协调好内部人际关系,充分调动系统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积极性,保证工程项目顺利的开发与实施。
2.协调系统内部组织关系,使项目组都能从整个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目标出发,并积极主动地完成本组的工作,使整个项目处于有序的良性状态。通过经常开一些工作例会、业务碰头会,会议后应有会议纪要以及采用信息传递卡的方式来沟通信息,这样可使局部的单位了解全局,消除误会,服从并适应全局的需要。
3.协调系统内部需求关系,达到内部需求的平衡。实现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
4.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关系,本着公正原则进行协商,正确协调好各种矛盾,不同的阶段,需要协调的内容也不尽相同。
5.做好全面的项目建设(中心平台升级扩容建设部分、前端设备安装调试部分、接电部分、网络部分、全网联调部分等所有相关和配套部分)组织协调工作,除了合同方面的组织协调外,还有许多被称为非合同因素或非合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协调社团关系,通过反复认真地沟通做好上级、下级、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协调。
7.依据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进行协调工作,一定要坚持“一碗水端平”,该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来承担,该维护哪方的权益,就维护那方的权益。
8. 通过监理会议、项目例会、专题会议、监理报告作为主要沟通渠道协调多方关系。
2.2项目监理要求
2.2.1对监理单位的要求:
1.监理单位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甲级资质。
2.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无经营性的隶属关系和雇佣关系,业绩和履约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管理设备先进、监理技术班子力量强、报价合理、工程质量和工期有保证。
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监理单位必须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允许转包、分包。
6.监理机构常驻项目现场,做到关键部分项工程、重点部位24小时跟踪和旁站监理,对每一道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都严格把关。
7.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因监理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的,并给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2.2对监理人员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性,至少配备2名(含总监)具有上述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如擅自更换须承担违约责任。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建设单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中标人不得拒绝或拖延。
2.各阶段所配备的专业人员必须满足该阶段监理的需要。各阶段未明确施工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实际施工单位可能安排施工的顺序作业、工期拖延等因素带来的影响。
3.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监理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人数,并提供监理人员配备表等内容。
4.监理单位派驻的监理人员总人数应根据监理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实施工期和各阶段工作等因素确定,以满足本项目监理服务的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在工程进行中,监理人员按照业主要求随时进驻现场,认真遵守“监理工程师守则”的规定,完成各项监理任务,如发现监理人员不能很好的履行监理职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其退场,并由监理单位赔偿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5.监理的设备仪器:供应商提供的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满足本项目信息化建设监理需要。
6.监理的办公设备:建设方将为监理人员免费提供必须的办公用房,但必要的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由中标人自备。
7.监理单位按自身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应及时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商讨处理意见,做好服务工作。2.3监理服务准则
遵照“GB/T 19668.1-2005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建设方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具体应做到:
1.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2.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3.不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坚持公正的立场,独立、公正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7.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担负的建设任务。
2.4监理服务遵照的依据
1.国家工信部和我省有关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管理规范;
2.建设单位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有关国家、省、市技术规范和标准。
七、服务采购要求:
1.为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制定符合实际需求、可操作性强的项目管理规范和流程,并实际执行管理过程,涵盖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风险管理、质量管理、变更管理、沟通管理、文档管理等。
2.审核硬件设备的批次、品牌、参数、型号、年份、性能及软件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等条款,按照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提供专业的监理服务;
3.评审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的关键交付件,为项目质量提供保障。在总体设计、系统开发、集成测试等各个阶段评审总体技术架构、内部模块划分、接口定义、设计模式、具体实现技术、部署方案、集成方案、文档管理、测试方案、测试流程、缺陷管理等内容。
4.协助建设方对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进行验收,对相关的提交物进行审核。
5.进行项目管理技能转移,通过具体工作过程中的合作和必要的培训,培养业主工作人员的项目管理能力。
6.供应商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先进的监理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满足本项目信息化建设监理需要。
7.建设方将为监理人员免费提供必须的办公用房,但必要的办公用品和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由中标人自备。
8.监理单位按自身职责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后,应及时协助配合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商讨处理意见,做好服务工作。
9.中标人在项目正式启动后,监理人员按照建设方要求随时进驻现场,认真遵守“监理工程师守则”的规定,完成各项监理任务,如有违反“监理工程师守则”,则在合同余款中扣除2000元/次的违约金。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因监理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重大质量、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的,监理单位同时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其它事项
1.供应商的总报价为本项目服务期内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磋商文件正文”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一次包定,结算时除规定调整外不再另行追加。
2.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本公司具有评估资质或与第三方评估公司签订评估服务合同的资料,否则以本项目验收不合格,中止合同处理。
3.供应商要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工、严密组织、责任到位、安全到位。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加的费用或造成采购人提供的设施损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供应商在承包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供应商应配合完成。
6.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查现场,采购人不承担因现场情况差异、各类数据有出入、磋商文件的缺漏项等而追加相关费用。
7.其它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细化。
8.进口产品:在磋商文件中如未明确需要进口产品,所投产品中含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在成交后按规定办理准许使用进口产品的报批手续。
9.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随货资料。
10.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11.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如未参加开标,则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12.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13.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方的安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九、合同签订、履行: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
十、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随建设项目的进度提供相应监理服务。
2.交货地点:启东市教育局。
十一、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
各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提供相应全套监理资料)后,分别支付合同价(各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项目中标价×中标监理费率)的90%;余款10%在所监理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分别付清(不计利息)。
十二、评标方法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70分,价格部分占30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简介、澄清等,按本项目的具体评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评分,最后计算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报价得分,取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供应商现场递交最后报价—确定成交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1.所有供应商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按照本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只有资格条件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可参加商务技术标评审。
(三)商务技术标评分标准(70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磋商响应文件,按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打分,商务技术标的总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评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类别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技术部分(70分) | 供应商资质及实力 | 25 | 1.企业拥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一级5分; 2.企业拥有ISO/IEC20000”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分; 3.企业拥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5分。 4.企业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咨询设计标准符合性证书5分。 5.企业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件”(软件产品检测类)5分; (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监理人员资质及监理业绩 | 30 |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质情况: 1.具备IT审计证书4分。 2.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4分。 3.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高级证书4分。 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资质情况: 1.项目监理人员中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4分。 2.项目监理人员中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4分。 3.项目监理人员中具有网络工程师CCNP认证4分。 4.项目监理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3分。 备注: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以上人员必须提供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监理业绩 1.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相关信息化项目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有一个得1分,最高3分; (以上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理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监理方案及服务 | 15 | 1.对监理项目的情况、范围、内容的理解以及重点监理分析及应对措施等方面,最高得3分。优秀的3分,良好的2分,一般的0-1分。 2.对项目监理方案的说明,包括本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组织协调方案、风险控制、施工安全管理以及检测方法的完整性、合理性和监理程序、措施有效性等, 最高得3分。优秀的3分,良好的2分,一般的0-1分。 3.针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最高得3分。优秀的3分,良好的2分,一般的0-1分。 4.针对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相应时间情况,最高得3分。优秀的3分,良好的2分,一般的0-1分。 5.监理工作制度的科学、完整性,最高得3分。优秀的3分,良好的2分,一般的0-1分。 |
注:上述磋商响应文件中,证书或证明或报告必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如发现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该项不予得分,如发现原价虚假的,将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予以处理。
(四)价格标评分标准(30分)
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监理费率价:﹤1.33%。
a.有效磋商报价的确定:低于采购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磋商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费率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b.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费率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费率为评标基准价费率,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费率/最后报价费率)×30分
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恶意报价费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注意:供应商在磋商现场递交最后报价费率,最后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费率。
(五)定标
1.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2.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
3.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磋商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技术分较高的排名优先,再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六)若成交供应商毁标或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七)投标无效情形
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磋商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5.供应商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6. 供应商属于磋商禁止情形的;
7. 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 磋商报价费率超过费率超过 1.33 %的;
9. 磋商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七、其他注意事项
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 履约保证金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元,履约保证金将在供应商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提供项目所有监理材料后无息退还。
5.合同违约责任: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与磋商文件条款不符情形的或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转包、分包的、提供监理材料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且对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所有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授予合同
⑴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成交(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7.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8.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磋商响应承诺书
磋商响应承诺书
启东市教育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项目编号为
Z********0327(CS015)的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磋商的有关投标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响应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其约束。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6、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磋商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7.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自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
8.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优先安排本项目的实施,保证监理工作符合项目总体进度要求,保证不延误其他承包人的进度。如监理工作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削减我方承担的项目经费,我方将放弃以此为理由的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非我方原因除外)。
9.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和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对你我双方的约束。
10.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给予惩罚。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教育局: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法定地址: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0327(CS015)的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磋商报价表
磋商报价表
Z********0327(CS015)
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监理费率(%) |
1 | 2018年启东市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建设监理项目 | % |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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