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经理部物资(配电箱)招标公告

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经理部物资(配电箱)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物资(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3-SW-JC-2018-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范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所需的配电箱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289002.27平方米(包括20栋17层单体建筑、6栋14层单体建筑;商业建筑包括2栋二层单体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包括幼儿园、文化活动站、垃圾站、物业房、公厕)。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 日,每日 8:30 至 1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出售,售价为100.00元,售后不退。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 2018 年 12月 5日 13时 00 分至 13 时 30 分。

7.2 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2月 5日 13时 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投标人须知

9.1 合同付款条件:无预付款,按月结算,合同付款条件:无预付款,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付至总货款的95%,5%质保金满2年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息,质保期2年)。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建设方不能按时向总包方结算的风险,因建设方不及时付款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乙方自愿免除甲方违约责任

9.2 本项目所需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开标时发现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视为废标处理,如签订合同后发现则发生费用有投标方自行承担。

9.3本项目付款方式为半年期承兑汇票(E信通)或电汇。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南省范县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

经理部

联系人: 王恒 电 话: 189*****300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桂海路21号中铁城建大厦

联系人:王买书 电话:150*****871

监督电话:***-********

2018年11月28日

附表1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1

分户箱

LK1

1530

100元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经理部

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工地

2

分户箱

LK2

117

3

住宅总进户箱

ALZ

50

4

应急照明配电箱

ALE

164

5

公共照明双电源配电箱

ALT

18

6

照明配电箱

AL

114

7

航空

AL

31

8

消防电梯电力配电箱

APE-DT

49

9

电梯机房配电箱

AL-JF

49

10

消防风机配电箱

APE-SF

51

11

排水泵配电箱

APE-PW

51

12

景观照明配电箱

ALL

21

13

电力配电箱

AP

21

14

消防电力配电箱

APE

19

15

稳压泵电源箱

APE-ZY

1

16

配电箱

AP-PF

4

17

空调配电箱

AP-KT

8

18

垃圾压缩设备电源箱

ALY

1

19

照明配电箱

ALW

1

20

立面照明配电箱

ALL

1

21

空调配电箱

CAP

3

22

配电箱

AN

1

23

厨房动力配电箱

CAP

1

24

电动排烟窗

APE-PC

1

25

弱电配电箱

RD

1

26

局部等电位

LEB

2963

27

总等电位

MEB

96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万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6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中铁城建集团公司范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县城安置区项目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配电箱

招标编号

CRUCG-03-SW-JC-2018-103

招标文件包件号

01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箱 物资 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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