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式垃圾车招标公告
自卸式垃圾车招标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开发区市政服务公司委托就泉州开发区市政服务公司自卸式垃圾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编号:QZCGT*******
项目名称:泉州开发区市政服务公司自卸式垃圾车采购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项目要求:
3.1 项目名称及数量:自卸式垃圾车(挂桶式)一辆
3.2 技术要求:
底盘型号 EQ1092F19DJ
发动机型号 YC4E140-20
载质量 4200kg
最大总质量 9800 kg
外形尺寸(mm) 6580×2400×2900
车厢容积 10-13立方
百公里油耗 18L/100km
前/后轮距(mm) 1810/1800
前/后悬(mm) 1064/1510
接近角/离去角(°) 33/44
装载机构最大提升质量 250 kg
车厢倾斜角(°) 50
燃油种类 柴油
带空调装置
排放达欧Ⅱ标准
颜色 蓝色
3.3 参考品牌生产厂家:随州市中环汽车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力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四川专用汽车厂。投标人应选择一种品牌产品进行报价,同时所选品牌型号的质量、性能参数、系统功能必须达到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本次采购投标人资质要求:
4.7.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须达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须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4.7.2 投标人的投标范围应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营业范围内。
4.8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包括设计、及相关软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政府买方及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8月4日上午3:30
开标时间:2006年8月4日下午3:45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丰泽街财政大楼三层)
七、采购单位:泉州开发区市政服务公司,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2006年8月2日前与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九、收款单位: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泉州市商业银行海信支行
帐号:****************
联系电话:0595-********
传真:0595-********
联系人:小王
电子邮箱:fjqzcg@163.com
十、本次招标解释权归属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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