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JC2018-06蒙自市公安局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MZJC2018-06蒙自市公安局空调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蒙自市公安局空调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组,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空气调节电器/空调机 | ||
采购单位 | 蒙自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8年11月29日11:00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8年11月30日00:00至2018年12月06日23:55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8年12月07日00:00至2018年12月11日09:05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光盘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8年12月11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699 | ||
采购单位 | 蒙自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蒙自市天马路西延长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6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蒙自市市级行政中心迎晖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MZJC2018-06蒙自市公安局空调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蒙自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蒙自市公安局空调采购项目(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磋商概况
1.1 项目编号:MZJC2018-06;
1.2 采购内容:空调,详见附件磋商文件。(注:所有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采购的条件均不予考虑。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与采购方联系。)
1.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0元。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且不得缺项、漏项。
1.4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证明证件含: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1.2财务状况报告(“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全年或最近连续3个月);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并附资格证书);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
2.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1.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招标文件)。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所需产品(服务),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6日。
3.2有意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见附件)。
4.报名信息:
根据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试运行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将实行电子化模式开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市级行政中心迎晖路)。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5.3 投标有效期:60天。
5.4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带CA锁及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要求,请各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到现场审查。
6. 磋商地点及时间:
6.1磋商地点: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市级行政中心迎晖路);
6.2磋商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9:00。
7.磋商程序:采购人或者集中代理机构成立磋商小组,负责对采购货物价格、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进行磋商、评估,最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可一次或多次报价,本次磋商不超过二轮。
8.缴纳投标保证金:
8.1本次竞争性磋商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提交成功后投标人须持缴纳凭证到市交易中心五楼507进行到账确认;缴纳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需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8.2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编号。
8.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9时00分;缴纳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蒙自支行
帐 号:5305 0166 6336 0000 0284 联系电话:****-*******
********9">9. 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电话:0873—3729573。
(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质疑项目名称;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质疑对象;联系电话和地址;质疑的日期;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蒙自市财政局采管科投诉。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蒙自市公安局 联系人:王琨 联系电话:135*****699
集中采购机构: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冯晨晨 董艳碧 吴新玉
联系电话(传真):0873-3729573
地 址: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661199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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