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厨房烹调设备招标公告
中学厨房烹调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龙岗区坪山高级中学厨房烹调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LGCG********30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坪山中学厨房烹调设备采购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
厨房设备
项
1.0
标书获得方法:
于 2007年07月28日 09:00 至2007年08月19日 14:30 期间从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深圳龙岗区政府采购网进行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 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投标人其投标资格无效。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专业从事厨房设备生产的厂商,注册资金在 500万以上(包含500万),非深圳公司需在深圳具有合法注册的分支机构;
(2)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深圳市燃气炉具检测报告中确认为本年度合格的证明;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环境保护工程技术资格证书;
(5)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书;
(6)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答疑事项:2007年08月01日 09:00 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中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
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已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登录“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须递交投标保证金:
(1)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预交了一万元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而不用再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注册办法请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
(2)已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但未预交一万元保证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投标时须在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一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汇款等形式缴纳。
(3)由于投标保证金入帐及查询入帐信息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供应商的正常投标,请未预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账;同时为便于查询,请将银行转帐等凭证传真至****-********。
(4)帐户: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帐号:********00549,户名: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5)投标人只有在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必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得“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07年08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7年08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_开标室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大楼2楼区政府采购中心215室
邮政编码: 518172
传真电话: ****-********
网上操作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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