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体育器材招标公告

中学体育器材招标公告

中学体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拟对中学体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且愿意响应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ZF********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中学体育器材一批(含室内外篮球架、篮球比赛显示器、排球柱、单杠、双杠等),具体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五、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5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六、合格响应方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要求响应方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并在浙江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3)响应方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室内、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
(4)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GB/T19851-2005)标准;
(5)响应方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书面授权的经销商;
(6)按规定从代理方处购买谈判文件。

七、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6月18日每天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发售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招投标中心4楼政府采购分中心(2)
3、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响应方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但该响应方如在规定时间内逾期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八、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1、已按照《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登记备案制》要求进行登记备案的响应方,可以到本中心现场登记购买采购文件。
2、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响应方,请登陆“www.ptztb.com”或“www.zjzfcg.gov.cn”,按《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登记备案制》要求先进行现场登记备案,否则不予以登记购买采购文件。

九、谈判响应保证金:
1、谈判响应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整。
2、保证金应于谈判开始时间之前到达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帐户内(以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财务开具的谈判响应保证金收据原件为准)。如有不详事宜请与普陀区招投标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联系人:汪会计)
开户银行:舟山市普陀区建设银行
帐 号:********135*****1434
帐 户 名:舟山市普陀区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

十、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方应于2010年6月22日下午14时2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招投标中心5楼开标(1)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本采购项目将于2010年6月22日下午14时20分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普陀区招投标中心5楼开标(1)室开始谈判,响应方应派代表出席谈判会议。

十二、本次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普陀区招投标中心
邮政编码:316100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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