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法庭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贺兰县人民法院暖泉法庭办公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贺兰县人民法院暖泉法庭办公楼建设工程 ,依据 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贺经改发【2010】179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贺兰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自筹 。招标人为 贺兰县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暖泉工业区计生服务站北侧的暖泉法庭办公用地。
2.2 建设规模:规划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为二层砖混结构。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设计要求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6 月 10 日至2010年 6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宁夏华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路 汽车大世界5楼) 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华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兰县人民法院 地 址:北京中路 汽车大世界5楼
邮 编:750001 邮 编: 750001
联系人:吴院长 联 系 人: 郭 东 波
电 话:150*****799 电 话: 0951—*******
传 真: 传 真: 0951—*******
201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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