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取暖设备招标公告

燃气取暖设备招标公告

燃气取暖设备招标公告(2018-HJDH-1035)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8-11-29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燃气取暖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8-HJDH-1035
三、项目概况:天然气取暖设备1批,包括燃气壁挂炉34台、采暖循环泵10台、暖气片170组、铝塑管及配套材料,全包交钥匙项目,详见货物一览表。交货地点:宁波江北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以及良好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一)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止(08: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发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东草马路2号。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和定点供应商除外)。
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四)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9日14时1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14时40分。
(三)投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东草马路2号。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9日14时40分。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东草马路2号。
八、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财务结算和物资采购供应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32*****00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东草马路2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取暖设备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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