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建设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电子政务建设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深圳市电子政务建设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为深圳市电子政务建设初步设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ZDZB-10-A028F)采购所需的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1、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包或部分包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设计期限

服务地点

电子政务建设

初步设计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

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

用户方指定地点

2、合格投标人指: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ISO9001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4) 在深圳地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5)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6) 未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准备或者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7) 近两年在政府采购活动无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洽购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及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4、 招标文件于2010年 6 月 11 日至2010年 7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洽购。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 投标文件于2010年 7 月 2 日9:00时至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身份后才接受在投标截止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兹定于2010年 7 月 2 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经贸中心3803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 6 月 28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而导致开标失败,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该项目重新招标时,取消该投标人的项目参与资格。

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北路4028号经贸中心3803)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罗小姐 李小姐

保证金联系人: ****-********/********-802 彭女士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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