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信息化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信息化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沁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沁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询价通知书 河南裕兴诚工程管理中心受沁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委托,就沁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编号及预算价: 1.采购编号:沁政采询价【2018】第38号 2.采购预算价:人民币拾肆万玖仟玖百叁拾元整(14993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询价内容:一体化识别设备、高清仲裁主机、球型摄像机(1080P SDI)、枪型摄像机(1080P SDI)、枪机电源适配器、枪机支架、鹅颈话筒、实物展台、射频中控屏、电源时序器、执法记录仪、书记员电脑、电脑、打印机、装订机。 二、询价项目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所投一体化识别设备、高清仲裁主机、射频中控屏等仲裁核心设备产品应与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与设备完全匹配,实现实时传播系统各项指标的技术要求; 2、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9日8时至2018年12月3日17:30时,(北京时间)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下载采购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六、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单的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七、询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准备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本(U盘)一份并分别密封。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袋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于年月 日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不按照要求密封、未盖公章或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询价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4)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售后服务承诺; (7)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偏差表; (8)报价表; (9)供应商应当或认为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时须提交原件以备审查) 八、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12月6日9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保证金相关信息: (1)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2) 交纳方式: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4035 0140 5043 账户2: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 帐号:739 651 018 310 0001 451 行号:3025 0143 9652 账户3: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249 405 515 782 行号:1045 0142 2407 账户4: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1709 0258 2906 4024 132 行号:1025 0140 2587 (3)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16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注明“沁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报价保证金”字样); (4)按照沁阳市政府要求,报价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若投标供应商在该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影响报价保证金退还的,需待采购人对报价保证金事项作出书面处理意见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九、 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5%,剩余5%质保金在安装调试合格满一年后两个月内支付; 2.质保期: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三年。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 5.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需方指定,运费由供方承担; 6.售后要求:对硬件及系统故障及时维护;质保期内免费维护;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十、采购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一、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十二、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三、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根据询价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签订。 2.履约保证金: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沁政〔2017〕16号)文件执行;按中标价(成交)金额的10%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一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4035 0140 5043 缴纳时间: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在采购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十五、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沁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联系人:张女士 2、电话:159*****311 3、地址:沁阳市建设北路33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裕兴诚工程管理中心 1、联系人:李女士 2、联系电话:130*****295 3、联系地址:沁阳市覃怀西路新华书店三楼 十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沁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河南裕兴诚工程管理中心 2018年 11月28日 询价单 沁政采询价【2018】第38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单位: 元
注:报价包含运输费、调试费、税费、现场安装费以及市场风险等费用。 报价一览表
报价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沁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参数
所投标注“▲”的核心设备须与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与设备完全匹配,实现实时传播系统各项指标的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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