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渠综合治理工程一段工程招标公告
河渠综合治理工程一段工程招标公告
广宗县河渠综合治理工程一段(迎宾湖至胜利水库)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宗县河渠综合治理工程一段(迎宾湖至胜利水库)工程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审字【2018】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号为广批投核字【2018】20号,项目业主为广宗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广宗县河渠综合治理工程一段(迎宾湖至胜利水库)工程
2.2建设地点:广宗县境内
2.3建设规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3.5其他人员要求: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资质;
3.6开标时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5.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办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60.6.213.212:81/Home/Home/Login)下载招标文件。
4.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cn),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
4.4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法定公告媒体网站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 日9 时00分,地点为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宗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威正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广宗县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商业楼4-2-1110
邮编:054600邮编:050000
联 系 人:郭灿强 联 系 人:麻明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bjzwzphb@163.com
电话:****-*******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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