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事业局广告服务招标公告

旅游事业局广告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清市旅游事业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告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告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清市旅游事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城隍街9号文体局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倩180*****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滢,****-********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清市旅游事业局对广告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广告服务

2、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
1广告服务1585000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加大福清旅游目的地形象,巩固与提升福清旅游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计划在《福建新闻联播》栏目投放福清旅游形象宣传片。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新闻中心采编制作的《福建新闻联播》是福建省最早创办的电视新闻栏目,该栏目归属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网络覆盖广,受众面大的地面频道。是各地市电视台必须转播,影响力高的新闻直播节目。在该节目中插播形象片宣传,是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为各地形象宣传在新闻节目中开辟的一个窗口,具有节目权威性和唯一性,对各地特别是福清市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建议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故该项目只能由唯一的供应商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提供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述广告投放。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姓 名工作单位职称
乐斌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郑超光福建省国际采购促进中心
翁星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9日至2018 年12月06 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福清市旅游事业局

地址:城隍街9号文体局综合楼

联系人姓名:高倩

联系电话:180*****67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刘滢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唐路与清展街交叉口

联系人:林道勇

联系电话:****-********

福清市旅游事业局

2018年11月29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8.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广告服务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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