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道照明工程第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中央大道照明工程第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公[2010]-11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施工[2010]-1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新区中央大道照明工程第三、四标段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基础[2006]335号 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中央大道工程大沽段(津滨大道互通立交)近远期照明工程,电压为10KV,投资额约为800万元。滨海新区中央大道工程物流中心段与津晋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部分照明工程,电压为10KV,投资额约为98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三标段:滨海新区中央大道工程大沽段(津滨大道互通立交)近远期照明工程,电压为10KV,投资额约为800万元。

四标段:滨海新区中央大道工程物流中心段(K31+350~K35+900)与津晋高速公路互通立交(K35+900~K37+075.996)部分照明工程,电压为10KV,全长约5.7公里,投资额约为980万元。

招标范围:滨海新区中央大道工程大沽段(津滨大道互通立交)近远期照明工程及滨海新区中央大道工程物流中心段与津晋高速公路互通立交部分照明工程,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和清单中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

三标段:计划开工2010年7月10日,计划竣工2010年11月15日。

四标度:计划开工2010年7月10日,计划竣工2011年4月2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证书,专业不限,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 天津市塘沽区招投标交易中心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处 报名,联系电话:***-********。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0 年6月 9日至 2010年6月 13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招标人将另行通知于所有的投标申请人。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广永(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
联系人:王长海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凤艳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政编码: 300381

联系人:张玮

电话: 23951190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