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食品安全便民快检中心检测设备和检测试验台采购询价公告
灌云县食品安全便民快检中心检测设备和检测试验台采购询价公告
灌云县食品安全便民快检中心检测设备和检测试验台采购询价公告
编号: GYZFCG********1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灌云县食品安全便民快检中心检测设备和检测试验台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食品安全便民快检中心检测设备和检测试验台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及要求:
1、本次招标范围为: 采购灌云县食品安全便民快检中心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核心产品)、智能型多功能综合食品安全检测仪(核心产品)、食用油品质检测仪、肉类水分测定仪、高速离心机、样品浓缩仪、样品粉碎机、电子天平、恒温水浴锅、涡旋震荡器、检测配件工具箱、可拆拼实验台、实验室恒温通风排气系统等。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交货期:接招标人供货通知10天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成
4、质保期:2年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
5、本次询价预算为11.55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仪器设备或检测设备相关内容)
3、近三年完成过类似仪器设备供货合同额1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投标人拟投的核心产品、配套的检测试剂、技术检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
7、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提供国家级计量部门或省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校准证书、仪器所配套农残速测试剂需提供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验证报告;食用油品质检测仪需提供国家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3096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朱亚娟 联系电话: ****-********
(4)备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
五、付款方式:
中标方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交付使用,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票据齐全),一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 日10:00整。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
八、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胶装、密封,一正两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九、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招标代理费3000元。综合服务费、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以上所有费用必须在中标公示后一周内由中标人一次性付清。
十、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询价人(盖章):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房科长
联系电话:135*****03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069/****-********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1:
灌云县采购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 (询价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2.交货期:接甲方供货通知天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成。
3.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4.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投标报价明细汇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金 额 (元) |
1 |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核心产品) | 1台 | |
2 | 智能型多功能综合食品安全检测仪(核心产品) | 1台 | |
3 | 食用油品质检测仪 | 1台 | |
4 | 肉类水分测定仪 | 1台 | |
5 | 高速离心机 | 1台 | |
6 | 样品浓缩仪 | 1台 | |
7 | 样品粉碎机 | 1台 | |
8 | 电子天平 | 1台 | |
9 | 恒温水浴锅 | 1台 | |
10 | 涡旋震荡器 | 1台 | |
11 | 检测配件工具箱 | 1台 | |
12 | 可拆拼实验台 | 1套(15米) | |
13 | 实验室恒温通风排气系统 | 1套 | |
合 计 |
注:此表的投标总价中已包含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安装费、调试费。
投标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违纪的承诺
致:
我单位承诺在参与(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未受到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商务及技术偏离表
招标文件编号:标段号(如有时):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 商务、技术条款 | 投标文件的 商务、技术条款 | 是否偏离 |
注: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如交货期、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质保期、技术参数等)
逐条填写。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附件5: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类似业绩证明(供货合同);
5、缴纳投标保证金底单;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7、所投的核心产品、配套的检测试剂、技术检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承诺函;
8、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需提供国家级计量部门或省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校准证书、仪器所配套农残速测试剂需提供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验证报告;食用油品质检测仪需提供国家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9、投标产品满足询价文件技术参数中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例如: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技术文件或样本等),且询价文件技术参数中打★的必须带样机现场演示,不满足视做无效投标。
备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开标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其中第9项需额外带样机进行满足技术要求的现场演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原件资料,原件不全或无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带样机进行现场演示或演示未达到询价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件6:
货物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能够快速检验检测食品中农兽药的残留、重金属含量、非法添加物、猪肉水份、食用油质量,特采购食品安全便民快检中心检测配套设备和检测试验台。
二、采购清单与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
1、 采购清单(含检测设备和试验台建设):
序号 | 项目类别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一 | 便民快检中心建设配置 | 1 |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核心产品) | 1台 | |
2 | 智能型多功能综合食品安全检测仪(核心产品) | 1台 | |||
3 | 食用油品质检测仪 | 1台 | |||
4 | 肉类水分测定仪 | 1台 | |||
5 | 高速离心机 | 1台 | |||
6 | 样品浓缩仪 | 1台 | |||
7 | 样品粉碎机 | 1台 | |||
8 | 电子天平 | 1台 | |||
9 | 恒温水浴锅 | 1台 | |||
10 | 涡旋震荡器 | 1台 | |||
11 | 检测配件工具箱 | 1台 | |||
12 | 可拆拼实验台 | 1套(15米) | |||
13 | 实验室恒温通风排气系统 | 1套 | |||
合计 |
2、便民快检中心建设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
1 | 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核心产品) | ★1.具备≥30个检测通道,仪器自动识别定位检测通道,检测通道均可同时或分别使用; 2. 检测通道应具备自动清洗系统,在确保避免交叉污染的情况下,清洗溶液环保性好,用量少的仪器更佳; ★3.具备≥30个样品池,可直接将样本直接添加到样品孔位中,内置样本前处理功能,在避免样品间交叉污染和保证重复性要求的情况下,样品池数量多者更佳; 4.配套检测试剂量应满足检测次数≥500次; ★5.标准化农药残留试剂采用机械化全自动添加,无需人工操作; 6. 试剂针:具有液面检测智能感应系统、防撞安全保护功能等相应功能,确保使用可靠性; ★7. 反应池恒温37℃,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机身实时温度显示 8. 检测波长:412nm; 9. 检测光源:LED冷光源; 10. 检测方法:酶抑制率法,方法检出限应达到GB/T 5009.199-2003等国标涉及分光光度法的快检设备相应要求; ★11.标配兼容windows等系统的专用工作站软件,数据采集与处理简单、准确、方便,支持联网功能,软件应能兼容业主相应信息化管理平台; 12. 重复性:CV≤2% 13. 电源:100-240VAC,50/60Hz,102W; ★14.仪器需提供国家级计量部门或省级计量部门出具的校准证书; ★15.仪器所配套农残速测试剂需提供省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或验证报告。 | ||
2 | 智能型多功能综合食品安全检测仪(核心产品) | 一.产品特点 1.集成化设计:系统集成农药残留检测模块、分光比色模块、干式化学模块、胶体金模块检测分析终端应用软件、检测分析后台管理软件、微型打印机等于一体。 2.操作简单:新型软件结合触摸屏,操作简单,内置高清培训视频指导操作。 3.检测快速:单样测定时间短,多样品可独立或同时检测,适用于大批量样品并同时检测,农药残留项目整个检测时间只需30分钟左右; 4.海量的存贮:内置32G的存贮量,同时支持MicroSD 存储扩展,检测数据为只读不能修改,方便监督管理,检测报表可自动编辑、打印。 5. ★检测项目:能同时检测保健品、化妆品、食品相关非法添加化学物质,检测项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甲醛、吊白块、双氧水、二氧化硫、硼砂、农药残留、丙二醛、亚硝酸盐、甲醇、过氧化苯甲酰、罗丹明B、明矾、重金属铅、重金属砷、重金属铬、重金属镉、重金属汞等不少于50个项目 二.技术参数 1.农药残留检测模块: 1.1检测光源:412nm LED; 1.2传感器:硅光传感器; ★1.3通道数:≥8通道; 1.4测量时间:180秒(国标); 1.5测量范围:0-100%(抑制率) 2.分光比色模块: ★2.1测量通道:至少8通道,平行式设计; 2.2使用10mm比色皿; ★2.3光源类型:使用光纤分光,非固定单色LED; ★2.4滤光片:至少4个滤光片、可增加至8个 2.5波长精度:≤±0.5nm(国家级报告) 2.6示值范围:0.000-4.000Abs 2.7透射比稳准确度≤±0.005Abs;(国家级报告) 2.7透射比重复性:≤±0.002Abs;(国家级报告) 2.8光电流稳定度:≤0.1%(国家级报告) 3.胶体金卡检测模块: 3.1测量光源:LED光源; ★3.2高通量,多样本检测,可同时检测至少4个相同或不同项目并自动分析测试项目,其中一个通道支持三联卡检测;; ★3.3适配检测卡类型:各类胶体金卡(单卡、三联卡等通用胶体金卡) 3.4检测结果,检测图片长期保存,供溯源使用; 3.5 CV值:≤1%; 3.6测量时间:约2秒; 3.7示值范围:0-1023。 ★3.8扫描面积:180mm*125mm 4.PC管理软件:可实现定量标准曲线设定、定量检测、定性检测、报告打印;数据存储、上传、打印、查看、导出等功能。 5.★屏幕尺寸:≥10英寸以上。 6.★操作系统: Windows正版操作系统或是安卓系统。 7.存储:32G硬盘、4G内存。 8.供电:220V交流供电,内置大容量锂电池,满足现场无市电操作。 9.接口: 2*USB2.0接口,RJ45接口,RS232接口,SIM卡槽,SD卡槽。 10.自动定标:用户可以参照使用说明进行自动定标。 11.打印:自带微型打印机,同时支持A4格式报表输出打印。 12.系统升级:系统可以定期联网升级。 13.检测项目可自动扩展:设备无需返厂,现场通过远程操作即可依据用户的实际需求进行升级、增加项目。 14.信息化:内置WIFI、蓝牙、3G/4G模块,不受网络限制,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上传数据到相关部门,方便监管部门查阅检测结果,数据真实可靠、及时有效,数据可实现仪器、数据平台、PC端等的共享。 15.★仪器可以查询食品标准查询数据库、内置2万条以上食品相关国家标准,并可实时更新 16.★仪器可以登陆有毒有害物质查询数据库,通过中毒症状即时初步锁定食物中毒原因 17.仪器内部支持国家检测标准作为检测结果的判定的参考依据。 18.配套检测试剂量应满足检测次数≥1500次。 | ||
3 | 食用油品质检测仪 | 1.测量温度:0~200℃ 2.温度分辨率:±0.1℃ 3.温度测量精度:±0.1℃ 4.TPM(极性化合物组分含量):0~40% 5.TPM测量精度:±1.5%(0~200℃) 6.TPM分辨率:0.1% 7.TPM重复性:≤0.2% 8.TPM示值误差:≤0.1% 9.温度传感器:PTC传感器 10.TPM传感器:电容传感器 11.TPM响应时间:<15S 12.LED状态显示:绿色,橙色,红色 13.操作温度:0~50℃ 14.储存温度:-40~70℃ 15.显示方式:TFT液晶显示屏 16.机壳材质:食品级塑料 17.探头材质:食品级不锈钢 18.防水防尘等级:IP65(提供防护测试报告) 19.20℃以下的电池使用寿命:连续使用时间约25小时(相应的500次测量) 20.重量(带探头保护套):≤200g 21.具有国家计量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
4 | 肉类水分检测仪 | 1.测量对象:畜禽鲜肉(猪肉、牛肉、羊肉、鸡肉等) 2.水分测量范围:65~85% 3.采样时间:一次采样时间< 2s 4.采样次数:每10次采样输出一次测量结果 5.测量误差:在70~78%范围内≤1.0% 6.重复性误差:在70~78%范围内≤0.5% 7.电源电压:9V(6F22层叠电池1个) 8.功耗:约45mW 9.仪器外型:约180mm*50mm*28mm 10.显示:3位LCD(带中文字符) 11.使用环境温度:0~40℃ 12. 使用环境湿度:20~90 % RH | ||
5 | 离心机 | 1.显示方式:LED 2.最高转速:4000rpm 3.转速精度:±30rpm 4.最大相对离心力:2200g 5.最大容量:6×50ml 6.定时范围:0-99min 7.电机:直流无刷 8.门锁:机械门锁 9.噪声:≤65dB 10.电源:AC220V,50Hz,0.25KW,5A 11.内胆材料:不锈钢 12.箱体材料:优质钢材 13.外形尺寸:330×295×255mm 14.重量:20kg | ||
6 | 样品浓缩仪 | 1.加热孔:≤12孔 2.孔深55mm 3.直径:16.5 4.流量:0-36L/min 5.最大功率:240w 6.体积:260×190×240mm 7.气源:空气气源 8.温度误差:≤±0.3℃ 9.安全性:对有机溶剂本质安全 10.即热范围:室温-100℃ | ||
7 | 样品粉碎机 | 1、粉碎程度30-300目 2、负载转速:10000--12000rpm(外切式); 4、输出功率:200W。 | ||
8 | 电子天平 | 1. 称量值:500g 2. 可读精度:1mg 3. 称盘尺寸:125mm | ||
9 | 恒温水浴锅 | 1单列型:单列二孔 2.电源:220V 50HZ 3.功率:800w 4.控温范围:室温—100℃范围任意条件 5.温控精度:±1℃ 6.升温速度:1℃/min | ||
10 | 震荡器 | 1.电源:220V 2.功率:40w 3.转速:≤2800转速/分 4.工作方式:连续,点触 5.工作台直径:60mm橡胶头 6.外形尺寸:160*120*170mm | ||
11 | 检测配件工具箱 | 名称 | 数量 | 材质或规格 |
箱体 | 1 | 铝合金材质 | ||
20~200uL移液器 | 1 | 1-5mL | ||
100~1000u移液器 | 1 | 100-1000uL | ||
1mL~5mL移液器 | 1 | 20-200uL | ||
1mL枪头盒 | 1 | 1mL | ||
200uL枪头盒 | 1 | 200uL | ||
50mL离心管架 | 1 | 50mL | ||
15mL离心管架 | 1 | 10mL | ||
三通道计时器 | 1 | 三通道 | ||
掌式天平T102 | 1 | 100g/0.01g | ||
剪刀 | 1 | 20cm | ||
粉碎机 | 1 | JYL-C02 | ||
塑料漏斗 | 2 | 直径6.5cm,高度10.5cm | ||
粗记号笔 | 1 | |||
细记号笔 | 1 | |||
水浴锅 | 1 | CDR-50 | ||
1 mL 枪头 | 满盒 | 1000uL蓝色枪头 | ||
200uL 枪头 | 满盒 | 200uL蓝色枪头 | ||
50 mL 离心管 | 8 | |||
乳胶手套 | 5 | 中号 | ||
定性滤纸 | 1 | 直径7cm | ||
无机过滤头 | 10 | 0.45μm滤膜,直径25mm,混纤 | ||
注射器 | 10 | 2mL(或2.5mL) | ||
称量纸 | 20 | 20张,7.5cm*7.5cm | ||
药勺 | 1 | 小号或中号 | ||
15 mL 离心管 | 10 | 10个 | ||
5 mL 枪头 | 12 | 12个 | ||
自封袋 | 5 | 7号 | ||
12 | 可拆拼实验台 | 1、每套实验台至少含办公台面、操作台面、组合低柜、清洗水槽、滴水架、洗眼器、试剂架等; 2、实验台高宽为:600mm*750mm;长度尺寸在满足检测工作需求的前提下,可根据每个实验室实际布局灵活组合定制; 3、材质要求:主框架采用40*60mm高质量钢材焊接而成,表面经EPOXY粉体喷涂处理,结构牢固可靠,防腐性能良好,外表美观; 4、面板要求:采用进口黑色,厚度≤15.88mm厚一体透芯的环氧树脂板,边缘加厚外修圆,厂家一次性加工成型; 5、侧板要求:采用厚度≤18mm露水河或同等档次的灰白色优质中密度三聚氰胺板,优质PVC封边条经快速预热涂胶封边; 6、清洗水槽要求:采用不锈钢防腐材质,自带进出水阀开关; 7、洗眼器:台式、加厚铜质。涂层:高亮度环氧树脂涂层,耐腐蚀、耐热、防紫外线辐射;喷淋头:软性橡胶,出水经缓压处理呈泡沫状水柱,防止冲伤眼睛;防尘盖:PP材质,使用时自动被水冲开;水流锁定开关:水流开启、水流锁定功能一次完成,方便使用。控水阀:止逆阀,其阀门可自动关闭;供水软管:长度≤1.5米,软性PVC管外覆不锈钢网;最大耐水压:7Pa; 8、滴水架:活动式PP材质滴水棒以卡榫与本体结合可由正面手动拆装;所有滴水棒均以35度~45度仰角安装,以方便器皿稳固吊放;单个滴水架应至少有30个滴水棒和安装孔位; 9、试剂架:主框架立柱、挂片采用≤2.0mm厚铝合金,隔板采用≤10mm厚钢化玻璃,可任意调整高度;不锈钢管护拦,尺寸及高度可根据各实验室布局灵活组合定制 | ||
14 | 实验室恒温通风排气系统 | 1、每套实验室恒温通风排气系统包含实验室空间吊顶、排风管路、万象排气罩、恒温空调; 2、吊顶要求:轻钢龙骨、300×300mm铝扣板吊顶高密度PP材质; 3、排风管路要求:根据实验室布局设置密封排气管路,高密度PP材质,对外设置抽排风设备,开口单向开闭; 4、万象排气罩要求:高密度PP材质,可360度旋转调节方向,易拆卸、重组及清洗; 5、恒温空调要求:国内知名品牌(格力、美的、海尔等)挂式,冷暖调温,制冷量:7200w,制热量:9200+2400w,220伏交流电/2500w,≤1.5P; |
注:
(1)该章中打★的必须带样机现场演示,不满足做无效投标;
(2)投标人拟投的核心产品、配套的检测试剂、技术检测方法必须符合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药监办科(2017)43号文《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药监科(2017)49号文《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国家食药总局科技标准司食药监科便函(2017)177号文《关于食品快检产品评价结果的通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苏食药监办〔2018〕11 号文《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快检产品抽查评价结果的通知》,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配套的检测试剂、技术检测方法,属于“不符合总局相应快检方法要求的产品名单或品牌名单”,属于“国家食药总局评价结果显示不符合国家相应要求的产品名单或品牌名单”,属于“国家食药总局要求的停止使用或不得采购的不符合总局要求的快检产品或品牌”的,投标无效。(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书中出具项目检测方法符合国家食药总局关于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承诺函)
附件7: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并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5.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6.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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