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警用摩托车项目询价公告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海丰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警用摩托车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编号、名称、数量、预算金额
1、招标编号:HCX000010
2、项目名称:警用摩托车
3、项目内容及数量:广州五羊本田WH125J-B(警用摩托车)5辆;广州五羊本田WY125J-F(警用二轮摩托车)10部。
4、采购预算:人民币18.2万元,投标人应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进行投标,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本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资质的厂商或经销商(符合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12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6月13日上午10时正(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13日上午10时正(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丰县公安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方先生。
3、联系电话:****-*******。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5、集中采购机构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姚先生。
7、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8、集中采购机构传真:****-*******。
(询价文件下载)
海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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