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第七中学教学楼室内粉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第七中学教学楼室内粉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第七中学教学楼室内粉刷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第七中学教学楼室内粉刷工程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P2018-018
采购人名称:廊坊市第七中学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瑞秀138*****0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建强187*****34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第七中学教学楼室内粉刷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第七中学
工期:60天
拦标价:298248.46元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证(专业类别:建筑工程),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保缴纳证明,7、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标段)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6日9:00-11:00,14:00-16:00(公休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11:00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11:00
开标地点:河北卓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建强
项目联系方式:187*****34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网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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