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容街道办事处10kV新建工程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容街道办事处10kV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XWL-JL-1803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容街道办事处10kV新建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8-1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容街道办事处10kV新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2.5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预算金额:49.13334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依法为本公司员工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及2015年度至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 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天骄大厦B座4141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8)投标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9时00分整,地点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天骄大厦B座414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刘培岩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2222号天骄大厦B座4141室
联系人:刘行 邹庆博 沈鸿远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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