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青年小学新建幼儿园及教师周转房厨房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万盛经开区青年小学新建幼儿园及教师周转房厨房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万盛经开区青年小学的委托,对万盛经开区青年小学新建幼儿园及教师周转房厨房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
(万元)保证金
(万元)
1万盛经开区青年小学新建幼儿园及教师周转房厨房设备采购350.7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厨房设备生产或销售及售后服务;
2、投标人维修安装操作人员须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并提供以上维修安装操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保局出具的加盖有社保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
3、投标人若是外地生产企业的,须在重庆市内工商部门注册一年以上自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如没有自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授权当地维修机构。外地生产企业自有机构或授权机构,以及本地生产企业都需出具该维修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且经营范围有厨房或酒店设备维修,同时自有机构及授权机构必须出具该维修机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现场备查。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者《重庆万盛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场缴纳,售后不退),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谈判文件购买费,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篇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接件厅(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层)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北京时间09:00-09:30
(七)谈判时间:2018年12月7日北京时间09:30
五、谈判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谈判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谈判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6 日 16 : 00 。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万盛经开区支行
账 号:****************63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备注栏注明: XXXXX(项目名称关键字)谈判保证金 。
3.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供应商,我中心均不予认可,其谈判行为无效。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由公司开具退款收据并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盖公章或财务章,收据上请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邮寄到我中心。我中心于收到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公司开具退款收据并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盖公章或财务章,收据上请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和联系电话),邮寄到我中心。我中心于收到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退还咨询:法规监督科 刘老师 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谈判,否则均为无效谈判。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否则为无效谈判。
(三)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 “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万盛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sjyzx.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并按补遗内容完善谈判文件。
(四)超过谈判截止时间、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不按谈判文件规定方式递交谈判文件或未有效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恕不接受。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万盛经开区青年小学
联系人:李才华
电 话:159*****086
地 址:青年镇桐梓街9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力力
邮 编:400800
电 话:***-********
地 址:万盛经开区松林路111号国能天街8号楼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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