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彩色超声系统招标公告
卫生院彩色超声系统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梅河口市海龙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海龙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彩色超声系统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海龙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彩色超声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X[********]-046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丹、乔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海龙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梅河口市海龙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春海150*****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丹、乔旭****-*******
代理机构地址: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河口市海龙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彩色超声系统项目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投标人须具有彩色超声系统设备生产、销售及服务的资格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22至2018年12月05日 11: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258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258室
四、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11月30日 09:22至2018年12月07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258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自行下载附件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至2018年12月07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25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询价单X[********]-0466号
投标人须知X[********]-0466号 | ||||||||||||||||||||||||||||||||||||||||||||||||||||||||||||||||||||||||||||||||||||||
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不得二次修改;2、投标人应在报价单上注明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投标报价单不允许在传真纸上填写,要重新打印或复印后填写报价;4、中标方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5、报价单必须按各栏目认真填写,不准漏项,不得涂改;6、如果不能达到以上要求或者超过规定报送时间将被取消投标资格。7、如果同时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合格报价,须进行二次竞价。 拦标价格:320,000.00元
注: 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200.00元人民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12月5日上午11时前(5日上午11时后到账视为放弃投标)转入政府采购中心账户(账户名称: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账号:****************176、必须标注用途:0466项目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个人存入账户,一定要对公转账),并在2018年12月5日上午11:00之前做电话响应(未做电话响应视为无效标)。且须在12月7日上午8:40携带银行回单原件到政府采购中心换取往来结算票据,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后转入采购中心账户中标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后填写加盖公司财务章的空白收据(收据自备:专用三联单收据)并递交给梅河口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必须所有票据收齐之后办理相关事宜) 2、投标人须具有彩色超声系统设备生产、销售及服务的资格,报价单后附投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备查,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请将文件装订成册(一正本、一副本):正规胶装式投标标书形式。【封皮、报价一览表、报价详单、服务承诺(供货时间、服务电话、售后电话、售后服务地址、服务响应时间等)、技术人员信息、营业执照等资质复印件、产品彩页或产品照片打印等要求的所有文件材料】 4、投标人须按照文件要求全部响应,投标资料齐全,方有资格进入报价环节,资料不齐全或不能完全响应视为无效标。 注:每页都须加盖红色公章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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