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受新晃县昌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新晃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名称:新晃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内容:通过招标确定一家光伏电站运维服务商,对全县22座60KW/座的扶贫光伏电站进行运维管理服务
具体简要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预算金额:16万元
2、项目编号:委托代理编号:xhzfcg2017FJT-020
3、供应商资质: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光伏发电、光伏产品销售、设计及工程安装、光伏维护等相关内容,并从事过光伏电站建设或维护相关项目;
(2)投标人需出具在新晃县设立运维服务中心并常驻人员承诺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信用情况的单位,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4.1 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到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中心四号楼A座301室(详细地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税务、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特定资格条件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送至新晃县政务中心四号楼A座301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晃县昌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蒲先生 联 系 人:蒲先生 廖先生
电 话:178*****123 电 话:******* 189*****833 139*****723
地 址:新晃县晃州镇地 址:新晃县政务中心四号楼A座301室
政府采购监督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肖女士
电 话:****-*******
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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