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 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关于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水函﹝2018﹞8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整治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提升长江口航道总体通过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长江口通航结构和通航环境,促进江海联运,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实施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
长江口南槽航道为长江口航道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起南北槽分流口圆圆沙灯船,下至口外南槽灯船,河段全长约86公里。通过整治工程稳定南槽入口段河势,遏制江亚南沙窜沟发展,为航道建设提供稳定的边界条件。通过疏浚增深拓宽拦门沙区域局部浅段,进而实现一期工程航道治理目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治建筑物工程、疏浚工程,并配备助导航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其中:
整治建筑物工程:沿江亚南沙南缘向下建设一条护滩堤,上游顺接长江口深水航道分流鱼嘴南线堤,总长约16公里。 其中0+000~10+000区段堤顶高程+2.0米(上海吴淞零点),10+000~14+975区段堤顶高程+1.5米,尾段700米长为2.0米厚护滩堤,并设置300米长的过渡段与前段衔接。
疏浚工程:疏浚航道长约14公里,航道尺度为6.0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600米(口内段)/1000米(口外段)×1250米(水深×航宽×转弯半径),满足5000吨级船舶满载乘潮双向通航(同向多线),兼顾1~2万吨级船舶减载乘潮通航和大型空载船舶下行乘潮通航。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验收后的缺陷修复、保修期责任直到通过竣工验收,实行一揽子承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整治建筑物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建设期2.5年(含试运行期1年)。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104,25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业绩、信誉等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设计: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近十年内(2008至今)承担过总投资在人民币2亿元及以上的类似潮汐河段航道工程或沿海航道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承揽范围必须包含主体工程,且经验收工程质量合格。(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均需具有满足本项要求的设计项目业绩或施工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出现下列情况:
1)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项目主要负责人任职要求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管理证书有效,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以项目副经理及以上岗位参与水运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或施工项目的业绩,从事港航专业工作满8年。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港航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施工负责人:注册一级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安全管理证书有效;高级及以上职称;以项目副经理及以上岗位参建过航道工程施工。从事港航专业施工工作满8年。
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港航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参建过航道工程业绩,从事港航专业施工工作满8年。
(6)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至少投入1艘铺排宽度不小于40米的铺排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应同时满足财务、信誉要求,且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11 月 30 日至 2018年 12 月 6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处(详细地址见后)携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必须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需要牵头单位的相关资料,并提供联合体投标意向书。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4)联合体投标意向书(加盖各成员单位单位公章原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21 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威海路48号21楼
邮 编:200003
联 系 人:石进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shij@cjkhd.com
招标代理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江宁路1306弄7号富丽大厦2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张颖
电 话:***-********-*** 136*****594
传 真:***-********
电子邮件:********1@qq.com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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