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HXZB-XZ-181108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档案室升级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档案室升级改造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HXZB-XZ-181108
采购委托人名称: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采购委托人地址:日喀则市
采购委托人联系方式:
139*****89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日喀则市雅喜阳光花园南28栋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谢先生
185*****638二、招投标内容:电动智能型多功能档案密集架、条码打印机、系统专用管理服务主机、数据传输交换机、减速电机、15寸工控主机、8寸工控主机、工业控制主板、服务器机柜(详见招标文件设备参数表);
三、标段划分:本次采购招标共一个包,交易预估价为: 195.21万元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审计财务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被举报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拟声明)。
(二)(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发布公告前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e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纪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时间之内);
(3) 投标人需提供密集架质量检测报告;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近三年类似业绩(已签订的合同为准);
(6)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审查,报名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企业为报名经办人购买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报名,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每日上午10: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原件,报名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企业为报名经办人购买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原始凭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4日15 时30分,开标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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