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综合应用信息系统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保综合应用信息系统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委托,对其内保综合应用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均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内保综合应用信息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CTP-2010-016
项目内容:
软件需求:(一)内保单位人员信息录入功能
(二)内保单位信息的统计查询
(三)内保单位信息的比对
(四)综合应用信息系统的管理
(五)宣传警示功能
(六)文件传输功能
硬件设备:
1、网络交换机 1台 2、光收发器 4对(单模单芯)
一、对投标商的要求:(投标时提供)
提供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的保密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0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若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先提供复印件,原件可在投标时提供)
注:银行资信证明中,如注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的,投标人提供其复印件的无效.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致予其他收受人的资信证明无效。
六、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 供应商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并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在2010年6月13日上午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0年6月10日- 6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5.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大后仓胡同冠英园西区5号楼(西城区人大。政协)7层706室
七、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13日上午9:00开始(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时 祎
  电 话:010-******** 传 真:********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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