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洋湖镇鹤湾村垃圾房、公厕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广洋湖镇鹤湾村垃圾房、公厕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为搞好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完善村级卫生服务,经村两委会研究,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在鹤湾村新建垃圾房、公厕各一座,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出让信息,并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广洋湖镇鹤湾村。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投标。 2、规模及标准:广洋湖镇鹤湾村拟新建垃圾房、公厕。标准为:(1)新建垃圾房一座,砖混结构,长4米,宽4米,高2.8米,两边各加长3米,宽2米,高1.5米,具体要求见施工预算表。(2)新建公厕一座,砖混结构,厕高2.5米,前长8.2米,后长6.4米,宽4米,地圈梁24cm*24cm,捣孔?36cm,化粪池(三格式)深1.5米,长3米,宽2米,屋顶提尖盖琉璃瓦,内外墙及地面贴瓷砖,内墙体1.2米瓷砖,其余部分批白水泥,座位为男女各二蹲一座。水电安装到位,具体要求见施工预算表。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和实地勘察为准。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实地勘查。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20个有效工作日。 5、付款方式:工程实行全垫资。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所有手续完备后,凭税票2018年12月30日付工程总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付清余款,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动用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进行维修。 6、竞价方法:实行对全社会公开招标;投标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标价依据市场行情,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议定工程底标价为51000元(含税金,其中垃圾房每座20000元、公厕每座31000元)。 三、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费用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9:00至2018年11月28日上午11: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宝应县广洋湖镇农经中心。 3、报名费:200元(不退还)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公司介绍信。 ⑦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报名时提供至少六个月以上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清单,并且在招标时不允许改换代理人。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另需携带汇款单原件。 报名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上午9:20 。 2、开标地点:宝应县广洋湖镇农经站。 3、报名者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弃权处理。 六、其他事宜 1、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和报名材料费200元并以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打入宝应县广洋湖镇农经中心账户内(开户名:宝应县广洋湖农村财务管理服务站;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广洋湖支行;账号:****************017404。此款开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开工后返还,未中标的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名材料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须征集3家以上(含3家)意向方,方可开标,否则招标方依法重新招标。 3、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3、标段详情解释权归:广洋湖镇鹤湾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 4、本公告在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by.jsnc.gov.cn/)发布。 报名联系人:农交所 ****-******** 镇农交站姜韬:187*****585 现场查看联系人:夏群 139*****610 广洋湖镇鹤湾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 2018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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