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石鼓镇吾内线Y061吾江村张林至吾江村内吾坑示范路工程

永春县石鼓镇吾内线Y061吾江村张林至吾江村内吾坑示范路工程

永春县石鼓镇吾内线Y061吾江村张林至吾江村内吾坑示范路工程 (项目名称) 永春县石鼓镇吾内线Y061吾江村张林至吾江村内吾坑示范路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永春县石鼓镇吾内线Y061吾江村张林至吾江村内吾坑示范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石鼓镇吾内线Y061吾江村张林至吾江村内吾坑示范路工程。项目业主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付,招标人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市、区)。

2.2 项目的规模:总长度3.093公里。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所属

组别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

工期

1

永春县石鼓镇吾内线Y061吾江村张林至吾江村内吾坑示范路工程

/

3.093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

30天

2.5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5078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永春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 1 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关联企业),对同一标段组(未划分标段组的,每个标段视为一个标段组)投标的,招标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每个标段只能分配给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参投且每家关联企业成员只能参投一个标段,当每个标段都分配到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该标段组的资格。

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代理机构处(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12月12日15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2日14:30至15:00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未按交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

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njoy5191.com)上进行公示。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月12日15:3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仟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补充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均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njoy5191.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石鼓镇吾江村民委员会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

邮编:362600

联系人:苏荣德

电话:180*****69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东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1号402室

邮编:362600

联系人:小曾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ycqcdl@126.com

2018年11月29日


发布日期: 2018-11-30 14:13: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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