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冈县委政法委佛冈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共佛冈县委政法委佛冈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佛冈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编号:CLPSPF0118QY04ZC13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佛冈县委政法委佛冈县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采购预算 |
综治视联网终端设备 | 1批 | 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人民币384.20万元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为了响应国办发〔2012〕50 号文件中“由中央综治办牵头负责加快建设社会管理领域的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网络化、广覆盖的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作要求,中央综治办2013年在工信部推进司的推荐下,采用视联网技术开始建设面向全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平台”(简称全国综治视联网)。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7号)要求:“深度运用视联网技术,实现业务应用可视化、扁平化”。同时,依据中央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GB/T 31000—2015)中定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以综治视频综合应用为目的,依托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和通信运营商提供的专线网线路,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视频产品并集成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业务,将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通讯、视频培训、视频点播、视频调解、视频信访、视频调研、信息发布等功能整合在同一平台上,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服务管理等业务应用可视化、智能化、扁平化的综合高清视频网络系统。”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00-2016)中要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应与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安全、有效对接。”
视联网技术是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视联动力)自主研发的以“云计算”为核心的高清视频通信技术,该技术已经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委考察论证获得认可,并通过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认证;而视联网技术和基于视联网技术的设备是视联动力公司独有。
为按时完成中央综治办和国家有关部委关于综治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广东省政法委员会决定深化开展全省综治视联网建设覆盖工作,于2017年12月15日下发《关于推进综治视联网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政【2017】134号,文中指出:“中央综治办明确要求广东省要率先完成建设任务,2017年前要完成省、市、县市区和镇街综治中心的全覆盖,2018年前要覆盖至村居综治中心。全省综治视联网系统是全国综治视联网系统的延伸系统,为保证与中央无缝隙衔接,使用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综治视联网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省、市、县市区、镇街综治中心连接的建设于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省、市、县市区、镇街和村居综治中心连接的建设,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国综治视联网和广东省综治视联网、清远市综治视联网、佛冈县综治视联网第一期项目已采用视联动力公司视联网技术和终端设备,佛冈县各乡镇、村居综治视联网技术和终端设备均采用拥有视联网技术的视联动力公司设备建设,方可保证与全国综治视联网、广东省综治视联网、清远市综治视联网的无缝隙衔接,才可保证中央综治委对全国综治视联网资源的统一调配。
清政函【2018】7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综治视联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就综治视联网终端设备的采购工作,明确指出全省综治视联网系统是全国综治视联网系统的延伸系统,为保证与中央无缝衔接,根据《(粤政〔2017〕134号)要求,统一使用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视联动力国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平台和终端设备。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的情形,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综治视联网建设相关设备。由于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清远地区的唯一产品销售代理商是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故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且拟定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为本项目的服务供应商。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清远市银泉北路广电大院D栋一、二楼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刘军政工作单位: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称:中级经济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姓名: 黄劲斌 工作单位:清远市大数据中心 职称: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3姓名:李功仕工作单位: 中国共产党佛冈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职称: /
意见:同意采购人拟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0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0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汤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蓝先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佛冈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楼410室 |
联系人:蓝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1600 |
(四)财政部门:佛冈县财政局财政监督股 |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89号五楼 |
联系人:尹先生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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