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重金属污染农田“边生产边修复”技术示范招标公告

农业局重金属污染农田“边生产边修复”技术示范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财政部门批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开化县农业局委托,就开化县农业局重金属污染农田“边生产边修复”技术示范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公告如下:

1、采购类型、方式:分散采购,竞争性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开化县农业局重金属污染农田“边生产边修复”技术示范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编号:ZZFSCG-K201849

4、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开化县农业局重金属污染农田“边生产边修复”技术示范

1

49.2360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5、合格的供应商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5.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方。

5.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项目不报名,磋商采购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开化县人民政府网(www.kaihua.gov.cn/)下载,200元/份,在磋商现场缴纳。

7、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4000元。

交纳方式:汇票、转账或电汇三种方式,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交纳,拒收支票、现金和现金缴款单;

开户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化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开化县支行

帐号:****************170

8、响应文件和原件的递交:

8.1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30时,逾期不受理。

8.2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大厅(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

8.3响应文件递交的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技术商务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原件1份(详见磋商文件)。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材料,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9、磋商时间、地点:

9.1磋商时间:2018年12月11日09:30时;

9.2磋商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1号厅(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

10、质疑和投诉联系人:

10.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2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陈先生电话:****-*******

代理机构:吴女士电话:****-*******

采购办:程先生电话:****-*******

监管办:汪先生电话:****-*******

11、注意事项:

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11.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2、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开化县农业局单位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望江弄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衢州开化芹南路72号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E-mail:********2@qq.com

本次采购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开化县农业局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示范 修复 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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