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招标公告

委托代理招标公告

自治区公安厅委 托 代 理 公 告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拟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公安侦查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具体要求:

1、中介机构资质为政府采购代理乙级以上(含乙级);

2、承担过此类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4、提供近期业绩状况。

5、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百分比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百分比;

6、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委托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7、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17日;

8、资料报送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1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9、报送地点:新疆公安厅装财处装备科

10、联系人: 马健

11、联系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装财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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