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1450冷轧生产线工程固废、噪声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1450冷轧生产线工程固废、噪声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1450冷轧生产线工程固废、噪声环保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 监测 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450冷轧生产线工程 |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东峤工业园 | 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 | 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项目采用无铬钝化生产工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450mm酸洗—轧机联合机组1条、连续退火机组1条、热镀锌机组1条、重卷机组1条、重卷检查机组1条、半自动包装机组3条及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100万t/a,其中冷轧商品卷70万t/a,冷轧热镀锌卷30万t/a。项目总投资约349959万元,总计环保设施投资约116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1%。 | 1、靠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符合3类标准。 2、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沉淀滤渣、氧化铁粉、废钢料、污水站脱水污泥、废轧辊、锌渣及废钝化液等,一般固废均外运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酸液及废油泥等,其中,废油泥目前尚未产生;废酸液回收利用于酸再生机组生产;废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漳州市联办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转运、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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