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禁毒大队、交警大队(附属城南派出所及连州中队)综合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连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禁毒大队、交警大队(附属城南派出所及连州中队)综合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连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连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禁毒大队、交警大队(附属城南派出所及连州中队)综合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82-201811-110001-0035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禁毒大队、交警大队(附属城南派出所及连州中队)综合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459,900

四、采购数量:2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

完成期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包组1

连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禁毒大队、交警大队(附属城南派出所及连州中队)综合办公楼信息化建设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927.44

包组2

连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心、禁毒大队、交警大队(附属城南派出所及连州中队)综合办公楼信息化系统项目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从签定合同到项目全部最终验收为止

18.55

注:本项目各包组不得兼投不得兼中。

1.采购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LPSPF0118QY03ZC89

2.采购项目品目:视频监控设备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包组1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18年8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8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包组1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备案证明)。

3.包组2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0.本项目包组1【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

11.本项目包组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根据《关于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在公告要求的报名登记期间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网址https://www.qyggzy.cn ),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

2.网上报名登记时间:自2018年121日8时30分至2018年127日17时止

3.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150元(不接受现金,可以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 注:

1) 投标人应在项目报名前应当通过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上传相关资料和申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操作。

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1日 至 2018年12月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按上述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执行,无须到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一室(连州市良江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一室(连州市良江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之二、09、10号
联系人:李迪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连州市公安局地址:连州市连江路79号
联系人:莫德宽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3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154*****56992.pdf">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4*****57117.11.30-QY389%E6%8C%82%E7%BD%91%E7%A8%BF.docx">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办公楼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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