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座LNG储运中心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四座LNG储运中心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LNG储运中心建设项目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四座LNG储运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根据《河南省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18-2020年)》,统筹负责参股江苏滨海2座22万LNG储罐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濮阳文23、平顶山叶县盐穴地下储气库提供我省工作气量的租赁运营;在全省范围内规划建设豫中、豫东、豫西、豫南、豫北、豫西南6座LNG储气中心。

豫中LNG储气中心项目选址于郑州市。

豫东LNG储气中心项目选址于周口市周口港产业集聚区。

豫西LNG储气中心项目选址于洛阳市。

豫南LNG储气中心项目选址于驻马店市确山县。

豫北LNG储气中心项目选址于焦作市博爱县。

豫西南LNG储气中心项目选址于南阳市唐河县。

6座LNG应急储备中心靠近省级天然气输气管道分输站建设,在应急保障或冬季调峰时,将站内LNG经加压、气化后就近送入省级输气干线,通过省内输气管道系统输送至各用气城市。对于省内个别未接通输气管道的县城,可通过槽车从储气中心运送。

2.3招标内容:南阳、周口、焦作、驻马店四个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包括各项专业验收)、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保修等内容(说明:南阳、周口、焦作、驻马店四个项目的站址地形测量及初步勘察、储罐区详细勘察已完成,2万方LNG储罐(不含土建基础)、空温式气化器、LNG槽车一体化装卸撬三项设备招标人已完成采购,但空温式气化器、LNG槽车一体化装卸撬的现场安装及三项设备的土建基础、与系统连接均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详细分工界面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要求:接中标通知书后15个月,须保证2020年4月30日前竣工。

2.5 质量要求:

2.5.1设计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

2.5.2 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标段一

南阳LNG储气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二

焦作LNG储气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三

周口LNG储气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四

驻马店LNG储气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7 中标候选人选择: 投标人可以针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为三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投标函约定选择两个标段,自动放弃另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3.2.1 设计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B1和GC1级设计资质证书。

3.2.2 施工资质: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B1和GC1级安装维修许可证;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过程项目经理不得兼职其他工程,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城市燃气类专业或化工类专业或油气储运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4 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具有2018年1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3.5 以上人员提供的注册执业资格均需在投标单位注册。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单位均需具备相应资质,即联合体成员至少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中的一项资质,由设计资质单位担任牵头人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财务状况要求

3.5.1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2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18年1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含缴费凭证复印件)。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同类工程项目(指LNG接收站、LNG储备站(1万立方米及以上)或天然气液化单套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天(或以上)的工厂项目的设计及施工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国内具备同类工程项目(指LNG接收站、LNG储备站(1万立方米及以上)或天然气液化单套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天(或以上)的工厂项目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的公章),需清晰可查;

(2)中标通知书原件或验收报告原件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

3.7其他要求

3.7.1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书面声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7.2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备注:人员查询应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3.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人。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招标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www.zybtp.com/。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30日~2018年12月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需加盖公章)到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二部(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1911房间)进行报名并审核原件。

需携带的证明文件原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2018年1月以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官网查询打印(彩打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3) 项目人员相关证书原件及缴纳社保证明(按本公告第3.3条款要求);

(4) 2015、2016、2017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单位纳税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业绩合同原件,合同价款结算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调试报告原件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用户证明;

(6) 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 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注:具体审核内容按本公告第3条要求执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2 报名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均应按要求上传/递交。

6.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联合体协议(如有)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3 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竞争性招标文件。

6.4 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U盘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6.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于静 张文 王伟

电话:****-************-********


监督机构:河南省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


2018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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