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系统二期招标公告
南通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
系统二期项目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南通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系统二期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将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系统二期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已经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会员。
注册会员操作详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须知”、“供应商注册”模块。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采购单位的其他要求:
1、经营范围中需包含计算机软件研发与维护内容;
2、近3年内有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现场备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磋商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七、供应商投标需知
1、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本招标文件。
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南通市安监局1612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7:00时,逾期不可报名。
3、磋商文件制作:按照南通市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有关规定制作响应文件。
4、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4:00;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16楼西会议室。
八、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朱斌,****-********。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磋商文件。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
南通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系统二期项目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邮政编码:226007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南通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系统二期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将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系统二期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附件,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已经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会员。
注册会员操作详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须知”、“供应商注册”模块。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采购单位的其他要求:
1、经营范围中需包含计算机软件研发与维护内容;
2、近3年内有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现场备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磋商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七、供应商投标需知
1、下载招标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本招标文件。
2、报名: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到南通市安监局1612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17:00时,逾期不可报名。
3、磋商文件制作:按照南通市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有关规定制作响应文件。
4、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11日 14:00;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16楼西会议室。
八、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朱斌,****-********。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条件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磋商文件。
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一、谈判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内容提出质疑。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磋商登记的供应商,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明确提出并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以及由此产生的理解分歧、采购人对有关问题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4、采购人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二、响应文件编制及提交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将被拒绝参与磋商。(详情请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编制”。)
2、供应商必须依磋商文件要求按时至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三、报价准备
1、本次磋商,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最终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四、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需求。采购人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进行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果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一、项目需求说明
(一)系统开发目标
构建覆盖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和南通市所有的工贸企业,纵向覆盖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及企业,横向覆盖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形成全市在安全生产监管管控、预先排查、辅助决策、分类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分级分色管控平台;实现与市应急管理一体化平台、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与本市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数据实现资源共享;通过以网格化为依托、以科学计算公式为支撑、以互联网+为手段,以风险计算为核心、以强化风险监测红色预警为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色辨识能力建设。
(二)系统建设内容
(1)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系数计算得分系统
企业录入物质数量、单位物质能量特性、涉危工艺、自然环境、平面布置、周边环境、作业环境、财富密集、文化程度、职工心理状态、技术能力、周边环境、设备完整性、设备先进性、设备可靠性、企业安规及安全责任制、安全体系、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履职、安全投入、安全培训教育、个人防护能力、工艺控制措施、设备设施防护、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资源、事故演练培训等信息,将企业危险度划分的三级模型公式、层次分析法、指标因数的两两比较判断矩阵公式、指标量化参考计算表、综合权重计算表、综合模糊评价计算等矩阵公式写入系统通过企业录入的以上信息进行计算得分。对此方法进一步测试审核及完善。
(2)增加工贸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部分功能。
增加地图显示。根据企业的等级,在地图上用不同颜色的图标加以区分。增加企业自行上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安全风险分布图”功能。增加统计功能,在每个管理员的地图上面标明对应的企业的个数,每个级别的企业分别有多少家。以文字的形式在地图的下方显示出来。增加风险等级校正功能。增加录入、查询、删除、修改及EXCEL导入功能。
(3)增加工贸企业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功能。
增加录入、查询、删除、修改及EXCEL导入功能。增加地图,可以在地图上面显示出每个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的位置。根据企业的等级,在地图上用不同颜色的图标加以区分。在地图上点击企业名称,可以弹出企业的主要构成物和主要存在场所信息。在地图页面上增加相应的查询,根据录入的查询条件,在地图上显示相应的企业。在地图页面上增加统计功能,根据录入的查询条件,显示各等级对应的企业的个数。
(4)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图功能。
增加录入、查询、删除、修改及EXCEL导入功能。增加地图,可以在地图上面显示出每个企业的位置。根据安全风险的ABCD等级,在地图上用不同颜色的图标加以区分。在地图上点击企业名称,可以弹出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名称和场所信息。在地图页面上增加相应的查询,根据录入的查询条件,在地图上显示相应的企业。在地图页面上增加统计功能,根据录入的查询条件,显示各等级对应的企业的个数。
(5)增加安监部门管理系统
建立南通一县四市六区安监局及各个辖区街道安监所的管理系统,按照级别划分由上到下,每个级别负责查看其所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上级与下级之间做到数据共享。开发管理员有纠正企业信息正确的权限。
(6)与其他系统的互联互通
本系统以后可与安监部门其他系统共享和相对接。
(三)系统开发计划进度
2019年2月计划完成。
二、投标单位对此次参建人员需提供承诺材料
承诺书
致:(招标人)
作为项目的投标人,若有幸中标,我方郑重承诺:
1、实际参与本次项目建设驻场开发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与投标响应文件中所列成员保持一致,并在此次项目合同执行完成前不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只承担本工程的开发任务,如我公司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给付违约金。
2、如因不可抗拒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的,我公司会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驻场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24小时以内响应招标方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第四部分评审程序和内容
一、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或采购代表。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招标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或1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2、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3、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5、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如果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3个成员的平均分;如果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组成,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中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一)商务技术分:90分
商务技术分是在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1 | 资质状况评价 |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2 | 同类软件项目成功案例评价 | 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为类似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管控系统项目服务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名称、合同、政府相关部门认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县级项目得20分、市级及以上项目得50分; | 50 |
3 | 相关技术标准评价 | 对南通市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色分类辨识控系统一期项目里面的在前期统计的企业基本信息基础上,将专家支持度+层次分析+矩阵综合评价法进行创新结合,所产生的所有的公式的掌握程度,优秀得30分,良好得20分,中等及以下不得分。 | 30 |
4 | 技术服务能力评价 | 投标人承诺实施期内提供1人以上驻场服务工程师(含项目经理)的得3分;承诺维保期内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的得2分。 | 5 |
(二)价格分均为: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磋商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规定可以2家的情形除外),除采购任务取消外,磋商人报告市财政局,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磋商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八、成交通知
中标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财政局采购处、招标人各一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开发预付款,付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60%;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当事人。
2、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中第一点第1项的约定提出疑问;质疑提出的有效时限,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在磋商过程中,凡磋商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磋商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磋商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人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磋商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磋商人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
4、请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二)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价格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
1、报价总表;
2、报价明细表。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
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6、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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