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企业债第二期主承销商招标公告

公开发行企业债第二期主承销商招标公告


受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第二期主承销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企业债第二期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2、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采取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拟准备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企业债券(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国家发改委的最终批复或备案的额度为准)。

3、债券期限:7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www.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www.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12月4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www.ggzy.changsha.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www.ggzy.changsha.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9时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二楼相应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招标人

长沙市麓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行政监管部门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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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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