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暖气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暖气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暖气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暖气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暖气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ZXKFGK[2018]020号;
2.3 项目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
2.4 招标内容:本项目散热器及管材配件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2.5工期:10日历天;
2.6项目金额:约20万元 ;
2.7资金来源:自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商,或由生产厂商授权的唯一授权商;需提供授权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3.具有暖通行业燃气具安装、维修资质;且具备专业售后团队;
3.4.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金明区高屯新村小康3路73号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禹王台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三里堡街道五一路啤酒厂家属院平房1号
联系人:尚先生
电 话:136*****11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73号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59*****91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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