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街人行道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安街人行道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江东区南镇安街人行道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东区南镇安街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2010】33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镇安街(镇安桥-文景街)。
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3620平方米。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南镇安街(镇安桥-文景街)人行道改造。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造价:52889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工程项目内容投标。
3.4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委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申请表》;
3、附件:■“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企业IC卡;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投标申请表》可在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下载后使用。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单位>7家时,随机抽取7家;3家≤合格的投标单位≤7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入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1日至2010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受理
开始时间:2010 年6月21日9 时00分
截止时间:2010年6月21日15时00分
地点: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号楼13楼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日 9时 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东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15楼
联系人:秦治军
电话:****-********135*****675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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