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厂外原料储运系统工程(EPC)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厂外原料储运系统工程(EPC)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厂外原料储运系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厂外原料储运系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总承包商。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厂外原料储运系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GXTC-*******
建设地点: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甲醇厂厂外千金路西侧,南北向位于榆树湾矿至甲醇厂105输煤皮带栈桥与云化绿能有限公司之间狭长区域。
项目概况: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50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设计建设一套生产储配煤系统,储煤设施为3座筒仓,总有效储量约为4万吨。厂外原料储运设施主要由汽车称重计量系统、卸煤系统、煤储运系统,筛分破碎系统、自动配煤系统等构成。厂外原料储运系统将来自汽车的原燃料煤卸车落入受煤坑并转运、输送至筒仓储存。通过不同筒仓下环形给料机卸料至同一条皮带机上进行混配,经破碎机破碎至合格粒度,由带式输送机输送至原105主皮带机;实现厂外原料储运系统的各筒仓内储煤经仓下环形给料机卸料转运至破碎机后与榆树湾煤矿来煤进行自动混配。
2.2 招标范围:
从运煤车辆进厂过磅称重、煤炭卸入汽车受煤坑通过叶轮给煤机输送至筒仓上仓皮带机再经卸料车卸入筒仓内存储。筒仓内存煤经仓下环形给煤机给入后续输煤系统(或与105输煤皮带机输送的榆树湾矿来煤混合)后经筛破系统破碎至10mm以下送往热电锅炉或气化使用的全部输配煤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部分生活福利设施及围墙安防等设施,以及现有105输煤皮带机的改造、T17081-065II煤储运老栈桥改造工程等(具体以中国天辰有限公司设计图纸为准及在改造工程中与一期相关联(衔接)的工作内容、在改造时所有应敷设的电气、仪表电缆至307C控制室的工作和配合与一期输煤 DCS间的调试,改造后的实验、试车等)。包括以上范围所有工程的全部土建、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给排水、除杂、采暖、通风、除尘、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综合自动化、工业电视系统、通信等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以及与厂内消防水、氮气系统(筒仓用)、生活水、生产水、污水、蒸汽、供暖、生产控制操作系统(DCS)、高低压配电、通信、仪控等的联通,包括(电力、控制、通信等)电缆桥架、管廊等配套设施的架设,地埋管、线等的建设。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2.3 建设工期:
厂外原料储运系统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工。
T17081-065II煤储运老栈桥改造工程施工窗口期为2019年4月份,施工工期限制在2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煤炭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必须委托煤炭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资质。
3.4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设计经理具有设计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施工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kjtzb.com)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兖矿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1月30日19时00分至2018年12月05日1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我方标书费账户(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银行帐户:********6783)。此帐户为标书费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
5.投标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5.2 投标文件制作与上传
5.2.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5.2.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3日上午8时30分(北京时间)。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ykjtzb.com)。
8.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需携带一正四副共五套纸质文件及可编辑excel文档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山东省邹城市同心巷路299号(兖矿游泳馆南往东300米兖矿老年公寓院内),山东时代工程咨询公司邹城分公司三楼2号会议室。
9.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晋博
联系电话:186*****157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办公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中国铁建国际城B座1402室
联系人:马文明、蒋鑫
联系电话:186*****087150*****911
邮箱:gxzb163@163.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储运 二甲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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