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法院审判大楼附属楼维修招标公告
汉阳法院审判大楼附属楼维修招标公告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磋商公告)
(汉阳法院审判大楼附属楼维修)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8】-33021号函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汉阳法院审判大楼附属楼维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8-231
(二)项目名称:汉阳法院审判大楼附属楼维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9.870455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9.73774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D ZC2018-231
(2)项目包名称:汉阳法院审判大楼附属楼维修
(3)类别:工程
(4)用途:维修
(5)数量:/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7)采购预算:人民币39.87045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737748万元
(8)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9)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10)其他:/
2.供应商竞标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要求(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动合同及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以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无在建工程且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函);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培训证,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提供技术负责人和八大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八大员的培训证、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所有人员加盖社保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近二年(2016、2017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以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竞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自行查询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ww.court.gov.cn/wenshu.html)(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查询记录);
8、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所提交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一)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须提供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及相关信息及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以及附件1、附件2;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分包段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二)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磋商会议地点及时间(一)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二)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会议。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
七、联系事项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
联系人:冷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汉阳办事处)
联系人:周文艳
电话:***-********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行 号:861206
12位大额行号:********2003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日
附件1(加盖公章): 开户许可证及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及编号: |
公司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及电话: |
开户行全称: |
开户行账号: |
行号: |
大额行号(12位): |
附件2(加盖公章): 关联单位情况说明
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与被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
备注:1. 未披露或未真实披露申请人与可能参加本采购项目(标段/包)竞标的关联单位的关系的相关情况视为弄虚作假。
2.联合体竞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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