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开标时间:2010年7月20日9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交通运输局、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359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ZCZ2010-19#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数量:4台)及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采购项目预算资金448万元人民币。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

技术参数及要求:单台制冷量≥1287.5KW(标准工况下的单台制冷量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中标明的制冷量为准);单台制热量≥1300KW;夏季:冷冻水进出水温度7/12℃,地源侧进出水温度25/30℃;冬季:空调热水进出水温度40/45℃,地源侧进出水温度10/5℃。制冷剂使用国家允许使用的冷媒。地源侧循环水介质为水。质量要求符合空调系统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代理证明原件);

(三)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生产厂家质量体系符合空调制冷ISO9000系列或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或GB/T空调类国家质量体系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四)所投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规格型号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所投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的制冷量必须是标准工况下的制冷量;

(2)投标人提交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中标明的制冷量范围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制冷量要求。

(五)所投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和质量满足本项目的使用要求;

(六)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七)具有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等9类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投标人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七期)(6)水源热泵机组”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产品型号。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信证明: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同时提供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投标人须为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生产厂家或提供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生产厂家代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螺杆式地源(土壤源)热泵机组设备生产厂家质量体系空调制冷ISO9000系列或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或GB/T空调类国家质量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七期)(6)水源热泵机组)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网(http://hzs.ndrc.gov.cn)或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确定的“开标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开标时间”以后的有效;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规定。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因办理换证手续未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及换证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原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原件。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张女士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东营市市政设计院楼三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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