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智慧审判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智慧审判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智慧审判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智慧审判系统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智慧审判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购管备[2018]16201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1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预算金额:880000元。
序号 | 物品名称 | 数量单位 | 详细技术参数 |
1 | 法院智慧审判系统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天。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或相关资质;
10、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cov.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该项目需要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和演示,确保本套系统可以无缝对接。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经审计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纳税凭证
5、截止报名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保险费增值专用票据)
7、“信用中国”截图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招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治市太行南路30号紫金领秀会所3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编:046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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