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县文化馆文化馆建设专用设备磋商公告
屯留县文化馆文化馆建设专用设备磋商公告
屯留县文化馆文化馆建设专用设备磋商公告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屯留县文化馆委托,就文化馆建设专用设备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文化馆建设专用设备
2、项目编号:屯财采办备案(ZB18216)号
3、文件编号:YD181125G
二、项目内容
1、本次公开采购共一包,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建设专用设备等,具体明细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采购范围:具体的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项目预算:50130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缴纳税收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近期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范围的查询结果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2月03日至2018年12月07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在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投标。
2、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城区教育局十楼1016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屯留县文化馆
地 址:屯留县
联 系 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136*****517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016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山西永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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