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两级DTRO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禄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两级DTRO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禄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两级DTRO处理设备采购

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9号、20号令、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禄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两级DTRO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条件并能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并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智博招字2018CG18号;

2.2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包;

2.3项目名称:禄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两级DTRO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5采购内容:采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渗滤液50吨的设备采购配套安装、设备调试及试运行;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工艺,100%处理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浓缩罐、一级DTRO膜寿命在3年以上,二级DTRO膜寿命在5年以上,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级排放。(详细参数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

2.6交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供货、调试、安装完毕。

2.7交货地点:禄丰县金山镇李本田。

2.8采购预算:450.00万元。

2.9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出水水质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级排放,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具备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的以下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10)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4)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资料;

(15)必需承担过日处理渗滤液30吨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项目;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需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4.1.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2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1.2、现场报名:在网上报名的成功投标人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购买招标文件。

(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日处理渗滤液30吨及以上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业绩一件证明材料(原件);

(5)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资料;

(6)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或截图凭证;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及上述两种报名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5.1投标保证金:¥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投标人在2018年12月12日16: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转账至:

单位名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

银行账号:****************68;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达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或索取收据的单位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须提供的材料(1)汇款凭证(银行存款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前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现场提交PDF版投标文件及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6.3现场提交PDF版投标文件及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交易中心二楼)。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6.6根据开标现场公布的开标顺序,最后一家正常解密后5分钟内若有投标人仍不能进行正常解密的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媒体同时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禄丰县金山镇

联系人:伍清茂

联系电话:135*****368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自友

联系电话:158*****427

地 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

2018年11月29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18-11-30 11:26:4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处理 渗滤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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