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项目标段八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项目标段八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项目标段八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8-12-01 10:28:3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8-12-02 09:3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8-12-07 17:3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项目标段八设备采购(招标编号:CITCC-ZJ18CT*******),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温州分公司2018年鹿城雪亮工程项目标段八设备采购所需的设备及相关服务,设备清单如下:
1.2到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3到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记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index.html),也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经营异常或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设备(图像处理系统1、图像处理系统2)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和五年质保承诺函,且制造商需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税务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版)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刘雨晴 liuyuqing@citcc.cn)购买招标文件。税务信息表具体如下: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需对公账户转出,注明“公司简称+ZJ18CT*******”):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5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投标人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604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7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人注册 6.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后10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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