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佛山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以明建函(2018)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所,建设资金来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杨和镇石水村委会、沙水村委会,项目建设规模为2572.62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2475.9亩。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72.658万元,工程施工费为*******.01元。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交工时间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杨和镇石水村委会、沙水村委会,工程招标主要内容为:
1、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1)、水源工程(水陂共2座);(2)、输水工程(整修斗渠Ⅰ共1条总长266m;整修农渠Ⅰ共3条总长977m;整修农渠Ⅱ共4条总长1174m;整修农渠Ⅲ共2条总长1664m;整修农渠Ⅳ共2条总长418m;整修农渠Ⅴ共2条总长449m);(3)、排水工程(整修斗沟Ⅰ总长69m;整修斗沟Ⅱ总长713m);(4)、渠系建筑物(包括涵管共11座、人行盖板共61座、机行盖板25座、撑杆共640条和分水闸1座)。
2、田间道路工程包括:(1)、整修田间道Ⅰ共14条总长6186m;(2)、整修生产路Ⅰ共2条总长365m;(3)、整修生产路Ⅱ共3条总长570m;(4)、会车位共7个;(5)、交叉路口13个。
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包括:(1)、逃生通道Ⅰ共10个;(2)、逃生通道Ⅱ共10个;(3)、逃生通道Ⅲ共12个;(4)、逃生通道Ⅳ共17个;(5)、逃生通道Ⅴ共4个。
4、其他工程包括:1、项目竣工标志牌共3座;2、项目工程标识牌共124座。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0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备案。
4.4.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 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起至2018年12月6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9.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2 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12月21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和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是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7.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7〕29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携带到场,开标前对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身份核对和确认后可以先行离场,有关投标的相关事宜均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建设房产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 | 地 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泰华路1号远东名都酒店旁边 |
邮 编: | 528500 | 邮 编: | 528500 |
联系人: | 石奇发 | 联系人: | 何超群 |
电 话: | 0757-********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89@qq.com |
2018年 11 月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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