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湘合作再生资源项目一期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永州市湘合作再生资源项目一期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湘合作再生资源项目一期建设项目(EPC),该项目已经冷发改备案证字[2018]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永州市湘合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位于春江路西侧、天龙路南侧,淡岩路北侧。
2、承包方式:“EPC”(Engineer,Procure,Constru ct,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建设内容及规模:永州市湘合作再生资源项目一期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34853.14平方米。其中钢结构厂房、仓库建筑面积为34688.57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4600万元。
4、工期要求:设计及施工总工期10个月,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总平面图及方案设计,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施工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及标准,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质量要求合格产品,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
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7 、招标范围:永州市湘合作再生资源项目一期建设项目(EPC)(其中设计部分: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管网工程、消防、景观、停车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经技术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标段划分: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发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资质;②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7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须提供2018年5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在建)];
4、本项目的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5、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具备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四、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2、递交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为准。以现金方式提交或以非基本帐户转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 月3 日至2018年12 月7 日(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每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00)由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或本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报名,否则招标人拒绝其报名:
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相关证件;(9)外省企业提供有效入湘施工登记证(仅外省企业提供)。
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3)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以上报名资料除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需提供盖有投标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到冷水滩区政府北楼19楼1908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4.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且需确认;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5.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1@qq.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 月4 日9 时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和开标会议,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滩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州市湘合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奉先生
联系电话:153*****0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零陵区潇水中路157号(往柳子大酒店方向30米处)
联 系 人:周小姐 李小姐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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