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楚雄支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警楚雄支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警楚雄支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支队 | ||
行政区域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8年12月03日10: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2月03日08:30至2018年12月07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楚雄市永兴活力空间A406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2日09:00 | ||
开标地点 | 楚雄世纪星大酒店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岳光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809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支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6*****6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楚雄市永兴活力空间A4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809 |
武警楚雄支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支队委托,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对武警楚雄支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武警楚雄支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项目。
2.采购预算:345万元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5 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5.质保期要求:硬件设备一年包换、三年保修;软件设备三年内免费升级维护。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2017年度,由会计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年1月至今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2、资质要求:
(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
(3)为确保及时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省外企业须在云南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壹年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
(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
(5)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需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要求投标人完成新建项目后,能实现各中队间的无缝对接,并通过平台级联形式共享至上级单位,若成交后无法实现新系统与原系统无缝对接的,由中标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提供书面声明)。
4、具备相应的维护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就本项目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6、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 12 月3日至2018年 12月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 12 月 3日起至2018年 12月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楚雄市永兴活力空间A406室)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亲自购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时提供);3、资质证书原件以供查验;4、根据“智慧磐石”建设的相关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相关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未签订保密协议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活动;以上资料供应商还需准备彩色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登记完后退回。
4.3购买文件费用:800.00元/份,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12 月22日上午8:30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楚雄世纪星大酒店4楼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递交。
5.4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9:00
5.5开标地点:楚雄世纪星大酒店4楼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2日以前。
一、银行转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2月22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办理保证金时须在转账凭证、保函、保险单上写清楚项目名称。
户 名: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国贸支行
账 号:137*****1558 金 额:50000元;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三、保证保险:1.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2.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3.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户资金支付购买。
保证金提交后,请投标人在开标前一日持转账凭证至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楚雄市永兴活力空间A406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釆购网 (http://www.yngp.com/)。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支队
地 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楚雄支队
联 系 人:晏工
电 话:156*****6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永兴活力空间A406室
联 系 人:岳工
电 话:156*****809
日期:2018年12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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