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三次)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城市交通车辆/公共汽车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行政区域泉州市公告时间2018年12月03日11:29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03日08:30至2018年12月10日17:00
预算金额¥30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135*****07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占 ****-********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三次)

项目编号:FJXCJ(2018)CG0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地址: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

联系方式:陈先生 135*****0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占 ****-********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过财政部门处罚:(3)投标人需出具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8:30至2018年12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占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04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8:30至2018年12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1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惠安县公共交通公司的委托对城市公交客车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采购编号:FJXCJ(2018)CG005-2

2. 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 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过财政部门处罚:

(3)投标人需出具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40万元

5.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前,北京时间8:00-11:30,14:30-17:30(工作日),按下述地址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2月 1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片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号楼2楼)

8.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

9.《采购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份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

10.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http://www.ccgp.gov.cn/)。

11.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原装产品参加投标。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帐 号:********9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洛江支行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楼

电子邮箱:zzcjqz@126.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小占、小张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二月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交客车 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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