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基础资源设备招标公告
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基础资源设备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受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基础资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基础资源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ZSWCG-2018-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扎西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6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联系方式:平措先生,********327(节假日除外)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务管理处 代理机构联系人:平措先生,********327(节假日除外) 代理机构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1包对现有的核心存储进行扩容,实现与现有存储完全兼容,组成存储池并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使用到现有数据库;采购10台高性能服务器,与核心存储完成系统联调,完成整体实施,确保采购人的整体项目在节点时限内完成实施并交付。第2包对现有的虚拟化存储进行扩容,实现与现有存储完全兼容,组成存储池并统一管理,同时应配合虚拟化平台项目一起完成整体实施,确保采购人的整体项目在节点时限内完成实施并交付。第3包对现有的虚拟化平台进行扩容,同时增加32台虚拟化平台内的服务器,实现与现有虚拟化平台完全兼容,同时应配合虚拟化存储扩容项目一起完成整体实施,确保采购人的整体项目在节点时限内完成实施并交付。第4包对现有网络设备进行板卡扩容,同时购买安全设备,实现与现有网络设备完全兼容,同时应配合虚拟化平台扩容项目一起完成整体实施,确保采购人的整体项目在节点时限内完成实施并交付。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45.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3日09:30至2018年12月07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管处410室 招标文件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到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管处410室现场报名和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光盘)。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该项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该项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上述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且经过最新年度检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0:00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开标室(4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分包预算情况见公告原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 |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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